合同纠纷投诉哪里(合同纠纷投诉哪里有效)

时间:2023-02-07 13:51:4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网信办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并公布有关投诉举报电话,打击“非法代理维权”等违法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领域经营秩序。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近年来,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利用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媒体形式以“代理退保维权”“专业反催收联盟”“征信修复”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通过捏造或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向有关部门恶意投诉或举报,并非法获利。此类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遏制上述乱象,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警惕“非法代理维权”的危害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往往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咨询费”,或诱导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等,使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遭遇诈骗陷阱。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严重危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同时,“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账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被买卖等风险,甚至骗取消费者的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存在账户被盗刷或非法转账的风险。

二、自觉远离“非法代理维权”

消费者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虚假承诺,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等行为,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主动防范“非法代理维权”侵害。

三、正确认识金融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详细阅读相关合同文本,谨慎签字确认。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应匹配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征信异议申请、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

四、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消费者切勿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金融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从而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

五、依法反映问题线索

不法分子借“代理维权”之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涉嫌违法违规的,消费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非法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如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或根据监管权限向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如遇不法组织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捏造事实、散播谣言的,可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反映。

消费者如遇不法组织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情况,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消费者如遇不法分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

中央网信办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咨询投诉电话:0531-

山东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特此通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标签: 消费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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