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4:35:55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中
一些用人单位因不懂法
或是为规避法律责任
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
劳动者该怎么办?
近日
津南法院民一庭调解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于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被告某公司上班,因被告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能缴纳社会保险原因提出离职,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被告某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与杨某为劳务关系,对原告诉请不同意给付。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汪国平接手案件之后,了解到原告杨某自提起劳动仲裁起至案件移送本院已经历时5个多月,且杨某在诉讼的同时已经向社保机构进行投诉要求被告补缴社会保险。
杨某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时间精力继续诉讼程序及后续的社会保险补缴,恳请法院调解解决双方的纠纷。
— 01 —
在了解原告诉求的基础上,也为了彻底解决矛盾,承办法官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上向被告明法析理,最终被告也认可双方为劳动关系亦同意调解解决本案。
— 02 —
但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构成及数额、劳动合同未签订原因、是否应给付二倍工资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并尊重双方意见的同时,从法理上为双方分析利弊,从情理上为双方解惑答疑,最终达成了某公司当庭给付杨某各项款项共计40000元,双方劳动关系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今后互不追究的调解结果。
— 03 —
同时杨某在调解书签收之日起10日内撤回对被告在社保部门的投诉,自行补缴社会保险。
法官有话说
劳动争议案件在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一审法院,经历一审判决后,大概95%的案件都会因较低的案件受理费或用人单位拖延给付时间进入二审程序,从而导致劳动争议纠纷都会历时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在判决解决劳动争议诉讼纠纷外还会存在社会保险补缴、失业金领取等遗留问题,故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仅能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同时也能一并解决后续存在的社保补缴、失业金领取等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矛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后
小法徽提示
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仅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也是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希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