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4:27:21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进展公告新增12起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157.19万元。
累计涉案金额: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120起,累计涉及金额合计116,790.84万元,其中尚未结案的案件共87起,累计涉及金额合计102,769.3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控股”)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2019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9)、2019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0)、2020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2020年6月29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2020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2020年8月29日发布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2021年3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未结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案件详情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关于实现担保物权一案((2019)粤0304民特1983号)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5月25日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因履约过程中被申请人触发违约条款,申请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质押给申请人的上市公司西仪股份(002265)111.3万股流通股票,拍卖或变卖价款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被申请人质押担保的债务合计为873.28万元。被申请人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进展情况:本案已于2019年9月4日听证,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0日出具(2019)粤0304民特19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名下西仪股份(证券代码002265)1113000股股票,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将公司持有的西仪股份(证券代码002265)111.3万股股票置于京东拍卖网公开拍卖,因第一次及第二次司法拍卖均流拍,长城证券向法院申请将公司持有的111.3万股西仪股份股票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长城证券名下,以抵偿该案的部分债务。截至目前,标的股权已过户至长城证券名下。
2、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恒源利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桂0502民初418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北京恒源利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541,619.97元;2、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案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桂0502民初4188号),判决: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407,275.22元及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因原告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项民事判决,撤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二项民事判决,被上诉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3、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恒源利通电气大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桂0502民初418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恒源利通电气大厂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388,973.18元;2、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桂0502民初4188号),判决: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74,367.84元及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顺兰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20)黔0402民初523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安顺兰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潘琦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借款及利息7,840,000.00元及逾期利息;2、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及财产保全费159,000.00元;3、被告二、三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4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被告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5、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珠海思创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粤0402民初377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珠海思创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613,685.9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447,619元及违约金;2、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3、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6、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厦门涛福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桂0502民初2417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厦门涛福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珠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19,647.45元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原告已撤诉。
7、李振涛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成控股借贷纠纷案((2018)内02民初23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李振涛
被告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李振涛与被告银河集团、银河生物、天成控股、潘琦、潘勇、姚国平因借贷纠纷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6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内02财保2号。
进展情况: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并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内02执273号之一。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8日达成了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1、本案执行金额含法院应收取的执行费,于2019年10月23日结清;
2、从2019年5月23日开始按月分六期履行,每月23日给付100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2019年10月23日结清所欠的全部本金、利息和执行费。
原告李振涛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公司持有的天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对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项拍卖已拍卖成交,成交价格为10万元整。
8、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成控股借款纠纷案((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借款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诉求判令被告天成控股、银河生物向原告支付代偿信托款本金人民币3230万元、利息626,877.78元、罚息8748.41元、违约金100万元,合计金额33,935,626.19元。
进展情况:该案一审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并出具(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担保无效并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0年8月7日作出二审(2020)沪74民终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7民初21821号民事判决;2、被上诉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应向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上诉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行使追偿权;4、驳回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5日驳回了公司在再审申请。
二、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1、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柳州市瑞群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桂0204民初1911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柳州市瑞群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303,304.52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5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280,647.72元及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3、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2、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江苏国鑫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苏1081民初1260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江苏国鑫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23,600元及利息7,15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于2021年5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
3、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上海宏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苏1003民初1850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宏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4,172.6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于2021年5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4、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苏州华源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桂0502民初2680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州华源电气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77,037.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2,377,037.31元及违约金;2、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4、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5、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江苏永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苏1282民初3118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江苏永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52,844元及利息;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52,844元及利息、财产保全费2,550元;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6、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永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苏1282民初3114号)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13,052元及利息;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法院已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13,052元及利息、财产保全费1,850元;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7、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湖北紫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鄂1003民初1712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湖北紫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
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50,692元及利息;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将于2021年7月21日开庭。
8、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与苏州赛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苏0506民初3133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州赛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0,050.01元及利息825.04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该案双方已于2021年4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9、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大连新安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辽0214民初3937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大连新安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04,090元。
进展情况:将于2021年7月23日开庭。
10、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与杭州冠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106民初6333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杭州冠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8,543.21元;2、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将于2021年8月3日开庭。
11、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潘高峰、娄小洪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黔0302民初1103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潘高峰、娄小洪
被告一: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周月星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场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确定与被告一签订的《场地出租合同》有效;2、被告二依法承担《场地出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3、被告一赔偿原告100,000.00元;4、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进展情况:已于2021年7月14日开庭,未判决
12、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合同纠纷案((2021)桂0502民初4512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案件概述:原告就合同纠纷一案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5,596,591.06元;2、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170,000.00元;3、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一名下位于北海市西藏路11号北海银河软件科技园银河迪康电气厂房(不动产权证号:北房权证(2011)字第016088号)等资产在拍卖、变卖折价所得款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进展情况:将于2021年8月23日开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