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0 17:00:04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书的常见问题
在协议离婚全过程中,我们要留意有哪些问题呢?离婚协议书的信息要留意什么方面呢?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报备于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书是起效的,后悔是特别难的,因而,签署协议时要有平心静气、保持理智,与此同时,离婚协议书內容要有可操作性,不必过度简易,条文的承诺不可以过度广泛。例如离婚协议书承诺,资产已切分结束,彼此对于此事情况属实。因为有什么资产、怎样开展切分沒有在协议书之中反映出去,因而彼此建议非常容易产生矛盾,一方觉得离婚财产分割已结束,表明资产已沒有必需切分,在谁户下就归谁全部,另一方却觉得即然沒有确立承诺资产的实际新项目和处理方法,理应视作约好未知沒有切分,理应依规切分。那样在不可以协商一致状况下,只有诉诸于人民法院。
此外,还需要避免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方掩藏资产,因而,不可以做相近“双方户下的其他资产归分别全部”、或“双方无其他资产异议”的承诺,以防止离婚之后缺失提起诉讼切分另一方掩藏的其他资产的机遇。
通过结婚登记管理方法单位备案既有法律认可,不用公正。可是通过公正的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更强,公证机关事意味着我国行驶公正权,换句话说离婚协议书的內容通过了国家的认同。将来除非是有充足的相反的直接证据证实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不实,不然人民法院一定会适用通过公正的离婚协议书。假如为了防止之后有不便,最好是或是能公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