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有失公平 法院判决有所考虑

时间:2022-04-06 14:00:00来源:法律常识


  荆楚网信息(武汉晚报)(新闻记者余皓见习生杨英瑜报道员春雷)“男性若明确提出离异,要舍弃婚前财产;女方提出离婚,拥有该房的一半产权年限。”昨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这一份婚姻协议有违公平公正。

  男性蔡某2022年40岁,女性吴某34岁。2005年5月,两个人谈恋爱,3个月后结婚登记,未办婚礼。蔡某是初婚,吴某是。上年2月12日,蔡某与刘某签署了一份协议书:若吴某明确提出离异,则拥有蔡某结婚前一套50余平方米房子的一半产权年限;若蔡某明确提出离异,吴某则拥有该房子所有产权年限。

  之后两个人婚姻破裂。蔡某于去年年底诉讼离婚。蔡某在法庭上说,上年2月12日中午,他与吴某到武汉汉口一法律事务所接纳离婚调解后,刚摆脱律师楼便被吴某的哥等人持械劫持至一小货车内,遭受施暴、危害,他强迫在这一份合同书上签名。次日,他向硚口区公安局汉中市街公安局报警。蔡某提供了警察审理报警的表明,但本案并未破获。

  吴某称,蔡某当时为了更好地向她表述爱慕之心,才签署的这一份协议书。她觉得,离婚财产分割应依协议书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后觉得,蔡某不可以证实该婚姻协议是在胁迫下签署的,但充分考虑彼此完婚期短,该协议书有违公平公正。昨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个人离异,蔡某交给吴某房子折工程款4.5万余元。

  蔡某对于此事宣判不服气,表明将提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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