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至今,申请办理不会再必须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信,被告方的私隐获得维护,办理手续早已十分简单化。可是,有一些状况下,尽管离异彼此想要协议离婚,但是因为一些缘故而不被结婚登记单位审理而只有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深圳市婚姻律师汇总这种状况具体有:
1、彼此就是不是离异、、、债务问题沒有达成一致建议;
2、一方或彼此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人,也就是思维、精神实质异常的人;
3、并不是在我国申请办理的;
深圳律师提示大伙儿:凡存有以上情况的,结婚登记机关单位一概不予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必须两方被告方准备好有关起诉原材料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