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9 11:00:04来源:法律常识
在人民法院是不是可以呢?协议书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第三十一条要求:“双方自行协议离婚的,准许离异”,就是指协议离婚。包含在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由民政部门授予消除与在人民法院由法院协商达到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提出离异判决二种状况。这二种情形的法律法规結果全是消除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
实践活动中,在我国人员流动状况特别突显,双方很有可能均没有在户口所在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是普遍存在,例如,双方户籍各自在山东省和河南省,但人却各自上海市区或广州工作,一般来说,彼此去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协议离婚,只有回山东省和河南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单位申请办理。而实际上协议离婚不仅是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还可以在一方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
假如彼此合乎了协议书离婚的条件,而回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交通出行花费和经济成本较高得话,比不上根据起诉方法协商离异,例如上海市区或是深圳市,大部分底层法院都配有速裁庭、简单法院或称便民利民法院,对于此事这类案子若相关文书齐备、实际操作恰当,当日就可以申请办理结束,诉讼费用最少只求50元。人民法院出示的并不是离婚证书,反而是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签署即造成同裁决书同样法律认可,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要较离婚证书更高一些,一方不执行民事调解书內容,另一方可立即申请办理法院强制执行。因而在法院调解离异是当代都市男女,尤其是户籍没有在学生就业地的男孩和女孩的不错的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