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12:00:00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登记条例》要求:“离婚协议书理应写明彼此被告方的自行协议离婚的法律行为及其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负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从以上要求可以看得出,协议离婚并不因夫妻关系确已开裂为标准。在夫妻关系良好的情形下,因为种种原因彼此协议离婚的并不是法律法规所不能。把“夫妻关系确已开裂”做为一切离异的唯一标准是失误的。《婚姻法》第32条要求:“男孩和女孩一方需要协议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开展协商或同时向法院提到离婚诉状。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理应开展协商;如情感确已开裂,协商失效,应准许离异。”由此可见,与协议离婚不一样,夫妻关系确已开裂是法院判决书准许离异的法定程序,并非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