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16:00:04来源:法律常识
最先应当注重,在民政部门报备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效力,除非是被告方在以后的時间另有承诺。即然已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部门备案以前所形成的离婚协议书当然也具有了起效标准。若民政部门报备的离婚协议书中有承诺,以民政部门报备的合同书中的承诺为标准;若民政部门报备的离婚协议书沒有承诺到而以前的离婚协议书有完整的可使用的主要叙述,应当说之前的离婚协议书的承诺为合理,对彼此具备约束。若办离婚证备案中的离婚协议书沒有承诺,而以前的多份离婚协议书中的承诺又有分歧的,以最终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承诺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