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9 10:00:00来源:法律常识
1、协议书內容的复合型。
婚后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并不是单一的,反而是复合型的,其內容涉及到夫妇真实身份关联的消除、相关资产的切分、儿女由谁立即养育及赡养费的担负、探视权的承诺这些,既包含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2、起效标准的尤其性
一般情形下,民事法律合同书如果合乎法律法规的法律行为理应具有的标准,彼此达成一致建议就可以起效,对彼此被告方造成法律法规拘束力。离婚协议书可属于民事法律合同书,但其起效标准却有独到之处。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务必到结婚登记机关单位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要求,男孩和女孩一方规定协议离婚的,可由相关部门开展协商或同时向法院提到离婚诉状。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消除夫妻关系有这两种方法,即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含协商离异和宣判离异二种实际方式。因而,在夫妇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除开双方具备离异的满意以外,还务必到结婚登记管理方法机关单位开展备案或是由法院以法院判决书的方式授予其法律效力,不然即使被告方具备离异的满意,都不产生消除婚姻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
3、夫妻关系消除效果的外置性。
婚后离婚协议书的內容尽管具备复合型,涉及到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各个方面的內容,但消除夫妻关系则是协议书的基本目地,别的內容具备附随性,基本目地有没有达致危害着附随內容的法律效力,在夫妻关系未消除的情形下,附随內容不起效力。有一种见解觉得,在被告方彼此夫妻关系消除未产生效力的情况下,切分资产及养育孩子的內容可以起效。小编觉得,此类见解与罪刑法定有悖。就财产关系来讲,夫妻之间的资产一共有方式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感情为一共有关联的基本,在按份共有关联续存期内,各共有些人没有权利要求切分一共有资产。1其为传统式民法典的一共有基础理论,并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所要求,于2007年10月1日起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亦有相近要求。2根据以上基本原理,在夫妻感情续存的情况下,夫妻之间一共有资产的协议书不是起效力的。就孩子抚养权来讲,在夫妻感情续存期内,从法规视角来讲,夫妇是同居生活一起的,因而,不必处理儿女由谁立即养育;所支出的赡养费亦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是是没法区划每个人的市场份额或哪个一部分归属于哪个共有些人全部,故也不能确立是哪一个人付款的赡养费。因此,离婚协议书中消除夫妻关系一部分未奏效以前,切分资产和孩子抚养权一部分也不是起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