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2 11:42:08来源:法律常识
夫妇彼此离婚调解,要向民政递交离婚协议申请办理办离婚手续,那麼民政对离婚协议有哪些撰写规定呢?下面我为大伙儿详解。
在撰写合乎民政对离婚协议时,要留意下列几类內容:
第一、民政对离婚协议在內容上的标准
1、确立表明彼此同意离异;
2、协议书內容为彼此同意达到;
3、有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和负债的一致处理决定。
第二、民政对离婚协议的方式规定
1、应用a4打印纸张、蓝黑墨水笔或是黑色签字笔撰写或打印出;
2、递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并在结婚登记员眼前签字;
3、协议书內容理应清晰可辨,不可修改。
第三、民政对离婚协议的合理合法合理的要求
1、协议书承诺內容不可违反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2、协议书承诺內容不可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
3、协议书承诺內容不可夺走或是限定一方合法利益。
第四、民政对离婚协议的归档规定
彼此被告方要提前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一份交到离婚协议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本地民政归档一份,彼此被告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