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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式婚礼仪式繁复,西式婚礼仪式简洁中国传统婚俗有“三书六礼”、“三叩九拜”的礼节。《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问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这种礼仪只在中国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中国与让界的交流日趋频繁与深入,现代的婚礼也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将中西式婚礼结合起来,如中国新人在传统喜宴中迎宾穿婚纱就是中西合璧、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鲜明一例。西式婚礼讲究的是神圣和简单。在神父面前,许下神圣的誓言就算结婚了。(二)中式婚礼以红色为主,西式婚礼以白色为主我国传统婚礼中,红色的花轿,红色的凤冠霞帔,红盖头,红色的喜字,一切都显得喜气洋洋。虽然现在的婚礼形式改变了许多,但红色还是不变的主色。在西方,白色是婚礼上独一无二的主色调,白色的婚纱、白色的布罝、白色的蛋糕、白色的婚车……一切白色的物品都会成为西式婚礼上最受欢迎的装饰物。(三)中式婚礼喜庆,西式婚礼浪漫中式婚礼是喜庆、热闹、感动的。热闹的场面能充分照顾到新娘新郎以及双方亲友的情感,体现出具苻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西式的婚礼简洁、浪漫。在祌父、亲朋见证下的肺腑誓言,让婚礼显得庄重而浪漫,西式婚礼更注重结婚沟事人浪漫的感受。(四)中西方国家婚礼亮点不同我国最典型的是花轿、凤冠霞帔;西方国家则是抛花球。(五)中西方国家婚礼中最经典的仪式有区别我国是三拜九叩的拜堂大礼;西方国家则是在神父的见证下,许下爱的誓言。(六)中西方国家喜宴形式不同中式喜宴的酒席很大一部分的内容是亲朋好友热闹地聚在一起进餐,出席婚宴的人向新郎新娘祝贺,另外还设有一些余兴节目。在宴席中间,新娘一般换1至2套衣服,迎宾时的新娘先穿白色婚纱,敬洒吋再换上极富个性色彩的衣服,甚至高贵的晚礼服,新郎虽没有如此频繁地换衣服,但在新娘换衣服吋,有时也会配合换装。在西方,婚宴通常是在教堂的结婚典礼结束之后举行。婚宴中通常伴随着舞会,婚宴舞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模式。比如说,在第一支舞之后,新郎会护送新娘到她父亲那边,让他们父女跳一支舞。在这些特别的舞结束后,宾客们会被邀请―起下场跳舞。宴会会在互相敬洒与庆祝中进行,一直到新人们坐上一辆被他们的朋友“装饰”过的车子离去为止。(七)中式婚礼是人前的婚礼西式婚礼是祌前的婚礼中式婚礼讲究“天地人和谐”的哲学,以及人们祈福迎祥的心理,在中国传统意义上,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是两个家族以及社会关系的事。需要一系列仪式反映婚姻的庄重,引起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士的重视。所以,又叫“人前婚礼”。西式婚礼讲究的是神圣和简单,又叫“神前婚礼”。许下神圣的誓言、统一着装的男女傧相以及天使一般的花童,众星捧月般地把一对新人衬托得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满足了许多新娘儿时的美梦。总之,虽然各国婚礼的习俗各异,但都传达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新人结合的祝福,是值得每对新人纪念一辈子的人生大事。
中国的传统婚姻文化是什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请问中国古代文化中传统的婚制有哪些?
其一: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性交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其二: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镯,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 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
中国的婚嫁习俗都有哪些?
一、交杯酒与结发夫妻 “合卺”这个词对于现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新郎与新娘的“交杯酒”却是每一个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卺”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内共饮合欢酒。卺是飘之意,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用以饮酒,就叫合卺,合卺始于周代,后代相卺用匏,而匏是苦不可食之物,用来盛酒必是苦酒。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自此已结永好,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正如《礼记》所载:“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 宋代以后,合卺之礼演变为新婚夫妻共饮交杯酒。《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新人“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饮讫,掷盏并花冠子干床下,盏一仰一合,谷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这个仪式的象征意义是意味深长的。 用彩绸或彩纸把两个酒杯联接起来,男女相互换名,各饮一杯,象征此后夫妻便连成一体,合体为一。当然很多情况下,“惟新妇羞涩,不肯染指一尝”。(民国:《解县志》) 饮过之后把杯子掷千床下,以卜合谐与否,如果酒杯恰好一仰一合,它象征男俯女仰,美满交欢,天覆地载,这阴阳合谐之事,显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民国时期,山西民间结婚,拜天地之后,“导入洞房,婿先进,上床踏四角,新娘继入,坐床后隅,饮交杯酒,是日‘合卺’,合卺之后,尚有谒祖日见勇姑等礼,大抵于结婚之翌日行之”。(民国:《浮山县志》) 今天,山西农村青年的婚礼上,交杯酒是必不可少的,但其形式比古代要简单的多。男女各自倒酒之后两臂相勾,双目对视,在一片温情和欢乐的笑声中一饮而尽,或者是在洞房或是在举行婚礼的大厅、饭店、酒楼。按民俗传统,交杯酒是在洞房内举行的,所以都把合卺与入洞房连在一起,但不管此俗的表现方式有何不同,其寓意与心态都是一致的,结永好、不分离的暗示对于新婚夫妻今后长期的婚姻生活都会产生影响。 当人们置身于偏僻山村的婚礼中,不管平常人们的生活多么艰辛,但通过交杯酒所洋溢出的欢笑,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爱情的坚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照婚礼习俗,在交杯酒过后,常常还要举行结发之礼。结发在古代称合髻,取新婚男女之发而结之,新婚夫妻同坐于床,男左女右。不过,此礼只限于新人首次结婚,再婚者不用。人们常说的结发夫妻,也就是指原配夫妻,娶妾与续弦等都不能得到结发的尊称。 古代婚俗中,结发含有非常庄重的意义,后来这一习俗逐渐消失,但结发这一名词却保留下来了。结发夫妻受到人们的尊重,结发向征着夫妻永不分离的美好含义,如同交杯酒一样,在农村仍然得到大多数人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在男人们可以娶妾、养姨太太的时代,结发夫妻就显得尤为突出。以至于不论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新科进士,还是突发横财的商人地主,在攀援富贵、寻花问柳、续纳小妾之时,一般都要对结发夫妻保持一定的尊重。 在中国人的心理和情感上,从古至今,漫漫几千年,尤重结发夫妻。 因为结发意味着“第一次”。在男女授受不亲,人们一生中深交的异性寥若星辰的情况下,结发,意味着第一次接受了异性的新鲜,第一次发出会心的微笑,第一次品尝了爱的幸福,第一次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家庭。所以,无论如何,这个第一次都是弥足珍贵,值得珍惜的。 此外。结发还具有庄严、神圣、天意、缘份等等得到社会认可的深层含义,在此基础上,婚姻的双方产生了义务和责任感。 -------------------------------------------------------------------------------- 二、闹洞房的秘密 闹洞房是婚礼的最后程序,也是任何婚礼都不可少的内容,它是婚礼的高潮,也是最热闹最有趣的节目。 新婚之夜,亲戚朋友围坐房中,对新娘百般戏谑,称之为“闹房”、“戏新娘”。闹的方式各种各样,各地有同有异。总括起来可分为文闹和武闹两种。文闹以较文雅的方式,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谜语、对对子,请其讲述恋爱经历及平常不见于口的男女之事,山西民间有称“说令子”,妙趣横生,迫使新娘无法对答而大出洋相,借以取乐。“是夕,好事者多以谈谐语编为词调,强使新妇歌之,名曰‘闹房’。近则变本加厉,庆贺之忱出以戏谑,抑失礼之甚矣。”(民国:《翼城县志》)武闹是使用较为粗野的方式,不仅口出秽言,还对新娘动手动脚,颇有恶作剧的性质。 闹洞房时,平辈的、晚辈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纷纷拥入新房,喜笑逗乐,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极尽所能,想出种种方式,让新娘当众表演,以逗乐取笑,俗话说“三日没大小”,除了爹妈都能闹。这期间,人们之间随随便便的关系是礼俗所允许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颇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欢节。因此,无论如何戏闹,如何难以接受,新娘是万万不能反目生气的。如若气走了闹洞房的人,将被视为是新娘的任性,人缘不好,日后的光景就不会好过。 闹洞房是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贺方式。在民俗中,人们认为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崇,为了趋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势的阳气,才闹洞房的,所以民间俗语说“人不闹鬼闹”。 闹房在功能上也是对新婚夫妻的考验,包括机智与耐心,原本是一种“关口考验”,但在民间往往行之过分,成为陋俗。 闹洞房的习俗起源甚古,《汉书》记载“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仅以为荣。”(《汉书》,《地理志》)闹房之俗可能起源于“听房”。在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窃听新媳妇的言语和动作,人们感兴趣的无非就是男欢女爱之事。从性心理的角度讲,这种举动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意淫”之举。以后逐渐演变成为戏弄新娘的闹洞房。此种风俗行至唐代,风行民间,不但男方亲属,贺宾客朋都有戏弄新娘的权利,连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拦,品头论足,抚摸取笑,需索于难。这种习俗由古至今,已由个人行为变为集体行为。 综观闹洞房之俗,驱动人们听房、闹洞房的心理动机是复杂的。 首先,这是一种人们性意识的外化与下意识的冲动,人们从闹房戏妇与抚妇之中,表现了对异性的某种挑逗,发泄出来之后便可克服既羡且忌的心理,以达到性在“下意识”界域的某种平衡,这种对异性的态度与行为在平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闹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种机会。 其次,闹洞房是传统婚姻中包办婚姻的产物。因为只有在新婚典礼之后,激动的新郎才可搞开新娘的红盖巾,这对新人以前不相识,无相交,更无情感的沟通,第一次见面便要共堕爱河,显然是陌生和难堪的。因此,闹洞房习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离和陌生感,协调俩人之间的紧张气氛,融洽感情。无疑,洞房之闹是百米赛跑前的必要准备。 再者,在兴旺发家的心理趋动下,大多数的新婚之家,都存在着既苦于众亲友之闹,又乐于让其闹的双重心理。 闹房可以使双方的亲友们熟悉起来,显示家庭宾朋满座,兴旺发达,增进亲友间的沟通与感情,以及邻里间的和睦。 热闹是中国人生活的美学理想,闹洞房正是臻于此境的手段。热闹了才能形成喜事喜庆的氛围,闹是一种快乐的场景,是一种欢腾与兴旺发达的象征,只有闹、大闹特闹,喜庆才有市场,财路才可大开,人丁才能兴旺。 -------------------------------------------------------------------------------- 三、洞房验贞 在中国,性行为是一种受习俗高度制约的行为。人们不仅对公开的、合法的性关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且习俗的规范试图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缝隙之中。 在《诗经》中,我们可以谈到许多妇女与情人们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时代,社会上层中,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之混乱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当时离婚很容易,再婚也并不难,少女的贞操还不是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 然而,随着儒学的兴起,特别是宋代的理学泛滥之后,妇女被认为要对社会道德负起责任,理学家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极其珍视妇女的贞洁。 此后,中国人对于妇女贞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这种痴迷的一个恶劣的例子便是所谓的“洞房验贞”。这种习俗把新娘子的贞洁与否,变成了一种当场验明并有众人在一旁作证的赤裸裸的处女检验,可悲的是,新郎并不以为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亵读,新娘也不觉得是对自身人格的侮辱。习俗已经扭曲了人们的心灵。 洞房验贞的习俗在民间被称作“验红”、“授巾”,古已有之。一般是在结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给女儿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为初行房事时之用,民间也称“喜帕”。 旧时,历朝定婚礼,都有授巾之礼。有的地方如广东,授巾之后,新郎新娘关门入室,云雨作爱,而新郎的父母亲友则在门外静候,风流之后,新郎手捧朱盘,盘内放着所授之巾,盖以红帕,其所示新娘为处女新红,众人皆大欢喜,纷纷表示祝贺,并以烧猪送于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见处女红。 由于处女膜是否破裂成为检验贞女的唯一标准,一旦未见其红,新郎与家人便要归因于新娘不贞,至少在心理上要产生很大的猜忌与不和,形成隔膜。轻者使新娘无言以对,受辱终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无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视处女红,是中国社会的普遍观念。善于观察的文人们又把其赋予了浪漫的情调。 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记述了张生与崔莺莺的幽会之后,特别提及香巾,他写道: “(后庭花)春罗儿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灯下低睛觑,胸前着肉揣,畅奇哉,浑身通泰,不知春从何处来。” 剧作家汤显祖在其《邯郸梦》那颇具艳丽色彩的对白中曰:“好夫妻进洞房花烛,……大河犯客槎,猛擒拿,无媒织女容招嫁。休计挂,没嗟呀,多喜檀郎蘸眼惊红乍,美人带笑吹银蜡。今宵同睡碧窗纱,明朝看取香罗帕。” 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个人娶新娘后未见处女红,文人袁可潜赠与如梦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准拟灵芳一遍,春已去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今天,在山西农村,验红之俗已不多见。但有些地方常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把见红的白毛巾放在新房外的明眼处,以示外人表明新娘是处女。 -------------------------------------------------------------------------------- 四、婚礼习俗 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但是明清以来,山西各地完整的六礼已经不复存在,如大量地方志中所载的,“婚礼各处不同,大约六礼之中,仅存其四:问名、纳采、请期、亲迎而已,亦有不亲迎者。”(乾隆:《平阳府志》) 解放以后,在婚礼形式上新旧相间,而新的婚礼形式逐步在取代旧的形式。新的,较为文明和现代的婚礼形式在民国期间就已在山西各地开始实行,作为一种新的婚礼习俗,我们把它详述如下: “结婚证书,仍用向来红柬,但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新郎、新妇,俱署名耳。其结婚仪式,系就庭前设礼案,奏乐,由司仪人入席面北立,宣唱:“男女宾人席”而北立。男女族主婚人人席,而南立。男女族全体人入席,而东西立。证婚、介绍人入席,而南立。纠仪人人席,而北立。男女宾相引新郎、妇人席,俱面北立。 奏乐。证婚人读证书,并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新郎、妇行结婚礼,东西向立。双鞠躬。奏乐。 主、征婚人致训、箴词,新郎、妇谢证婚、介绍人,三鞠躬。 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两鞠躬。奏乐。 新郎、新娘致谢词,两鞠躬。 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 证婚人、介绍人、男宾、女宾俱退。 新郎、新娘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全族全体礼,奏乐,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长面南立,三鞠躬,男女平、晚辈面东而立;两鞠躬。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东西相向立,两鞠躬。 男女嫔相引新郎、新娘退。男女两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体、纠仪人、司仪人俱退。礼毕筵宴。”(民国十二年:《临汾县志》) 今天山西农村的婚礼习俗也大体如此,仅是在内容与形式上更富有一些时代特色。
中国婚姻有哪些习俗
闹 新 房 闹新房,亦称看新妇、戏新妇等,是传统婚俗中的组成部分。顾名思义,闹新房的重点在于戏弄新娘;但也有称弄新婿的,是把对象转移到新郎身上。四川部分地区的闹新房习俗更奇特,是撇开新郎新娘,专寻做公公婆婆的开心。而各少数民族的闹新房习俗,益呈姿彩多异。同样,有关这一习俗的起源问题,也有多种答案。 明代学者杨慎曾提出闹新房源于晋代,依据见晋人葛洪《抱朴子·疾谬篇》:“俗有戏新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谩对。甚为鄙黩,不可忍论。”但是近世学者杨树达先生则提出,闹新房之俗汉代已有,依据之一便是《群书治要》引汉末仲长统《昌言》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山东莒县沈刘庄汉墓中,曾有一幅被原考古报告称之为“男女亲吻图”的画像石: 下格刻三人,一男一女居 中对立,二人引臂相互拥抱, 作亲吻状。女子身后立一侍 女,举手推亲吻女子的头部。 人物的上端似为帷帐,用以表 示室内之事。 刘玉新先生经实地观摩后判断,这幅“亲吻图”应是“闹洞房图”,是弥足珍贵的反映汉代婚姻习俗的实物资料。其实,《意林》辑东汉应劭《风俗通义》佚文里,还提供过汉时闹新房闹出人命来的一个案例:汝南人杜士家娶新娘,宾客们喝完喜酒后戏闹取乐。张妙把杜士捆绑起来,捶打二十下,又将其倒悬,以至死亡。地方官受理杜家告状,认为此乃乐极生悲,非故意杀人,故未判张妙死罪。原文没有点明是杜士娶媳妇,还是替儿子娶媳妇。倘若其身分是公公,则四川闹新房之俗,可谓古已有之了。 清人龚炜认为闹新房习俗起源于战国晚期,由河北一带向其他地区传播(《巢林笔谈续编·嫁娶恶习》)。近年来讨究闹新房话题的学者,多赞同此说。依据出自《汉书·地理志下》等。大意是,燕太子丹广纳宾客,搜罗勇士,以维护燕国的安全。为此,宾客们调戏他的姬妾美人,亦无所谓;太子丹甚至主动献美以结宾客的欢心。这种看重宾客轻视女眷的行为,对民众影响颇大,导致一国形成愚悍轻薄的风气。“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所谓闹新房的原始形态,就是这样形成的。 王绍玺先生对上述看法提出疑问:燕太子丹的“阴养壮士”是燕王喜二十七年(前228)的事,下距六国被灭,仅七年时间。因燕太子丹的行为而演成一种社会习俗,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的。同时,王绍玺根据《诗经》、《九歌》及《仪礼》、《礼记》中的有关描述,指出闹新房的原型,应是曾作为一种新婚礼仪的“看新妇”,如《左传·庄公二十四年》里,就有庄公娶回哀姜夫人时,让朝臣和同姓妇女一起看新妇的实例。早先的看新妇,很可能是行礼如仪,文质彬彬,但“看”与“闹”并没有严格的界限。闹新房是看新妇的发展,由“礼”变“俗”的时间,至少比燕太子丹的养士早半个世纪以上,而其雏形则形成于春秋时代(《闹新房小考》,载《国风》第三卷第三期)。 还有一说,把闹新房习俗的起源时间更往前推。如有的学者指出,它是原始时代掠夺婚的遗迹。“那时一个部落的男子确实是用暴力到外边从别的部落为自己抢劫妻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8页)。抢回妻子后,马上举行婚礼,女方部落则循迹追踪而至,企图抢回,此即“闹新房”的原初意义,实质上是大打出手。随着掠夺婚向交换婚、聘娶婚的过渡,“抢婚”、“抢亲”逐渐流于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侦察、下手、袭击、追赶、接应等一系列原始婚俗的再演,最后仍免不了“闹新房”:由女方部落追踪而至者(其实是前来参加并对婚礼给予认可的客人),对新郎实施种种象征性的惩罚。所以,早期的闹新房概以新郎为戏弄对象。如正史上记载,南北朝时入主中原的鲜卑族,就保持着这种传统:参加婚礼的女方的妇女,用木棍抽打新郎,新郎不得还手。甚至北齐文宣帝高洋娶段韶的妹妹时,段韶之妻元氏也照样使用“俗弄女婿法”,杖打皇帝。皇帝不便“免俗”,又因此怀恨,事后对段昭说:“我会杀尔妇!”吓得元氏赶快躲藏起来(见《北史·后妃下·段昭仪》)。至于鲜卑族后来受汉族文化影响,闹新房的内容由“杖女婿”变为“戏新娘”,这当然有一个进程,而这一进程对汉民族自身而言,不过是在此之前就早早完成而已。 又有人认为:从人类婚俗的发展轨迹看,掠夺婚现象的大量出现,当是在对偶婚制度已趋向稳定之后。在此以前,曾有过一个族外群婚制阶段,人类文化学者称之为“普那路亚家庭”,即几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或姊妹几人拥有一个丈夫。这种婚俗,在我国古代传说中有迹可寻。而闹新房的源头,就根植于从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转折的过程中:平辈的兄弟或姊妹,在新婚之夕,用戏弄新娘或新郎的方式,借以伸张他(她)们已经失去的权利。纵观目前某些民族中流行的闹新房习俗,也确实多由同一家族、同一村寨的平辈男女青年充当“闹”的主角。这一观点似乎不但能使“戏新娘”、“弄女婿”的现象得到合理解释,而且对解开闹新房起源之谜也具有理论意义。 此外,周作人曾有过闹房之俗“即初夜权之一变相”的说法,黄华节亦认为,除非拿“初夜权”的观念来说明,否则闹房的起源问题便无法解决。黄氏的论证方法是:先就闹房习俗的本身加以辨析,可归纳出三个共同点:一,闹房是宾客的权利,无论闹到什么地步,主家都得忍受;二,主家以宾客之闹为荣;三,胡闹是要达到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在“越闹越发”、“人不闹则鬼闹”之类的俗语中已暗示出来,这也正是解决闹新房习俗起源问题的关键。再看“初夜权”,是指新婚的初夕,新郎的同族和亲友都有接近新妇的权利,以后新妇才归新郎独占。它和闹新房习俗有同样的特征:一,行初夜权的种族,承认族员亲友在新婚若干日内有接近新妇的权利;二,他们如此行事,并非玩玩而已,而是负有严重的使命;三,人们相信如果不让别人先享受新妇的童身,那么她以后的唯一占有者——丈夫——如首先亲近她,就会有灾殃。这样一经比较,闹新房习俗与初夜权是同一个模型铸造出来的风俗就毫无疑问了。为新郎除邪去煞,是初夜权的根本观念,也是闹新房“越闹越发”、“人不闹则鬼闹”的正当意义。但两者性质虽属相同,形式毕竟两样,所以只能说闹新房习俗是初夜权的遗俗。从初夜权变为闹新房习俗的过程大约是这样,初夜权所从属的社会制度已成过去,一夫一妻制随着私产制度一同成立,人们不愿意再让自己的妻子供族人优先占有,于是把“初夜权”旧制柔和化、游戏化,把实际的“交接”变为形式的戏谑,那便是古人所谓的“戏妇”、今人所谓的“闹房”。 但是,也有人对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初夜权”风俗表示怀疑。对此,黄华节的研究结论是肯定的。他认为,前述《汉书·地理志》中关于燕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的描写,分明就是“初夜权”在中国历史上最后的陈迹,亦是“闹新房”的最初的露脸(《闹新房》,原载《东方杂志》第31卷第21、23号)。 在对闹新房习俗“追根寻源”的同时,人们还对闹新房的心理动机和社会功能提出各种解说。有的说是借取闹吓退新房中鬼煞的,有的说是通过“虐恋”以满足性冲动的,有的说是夫妻爱抚行为的强制性预演,以除去新娘对夫妻应行之事的羞耻的……但是,以上这些解释是否准确,都要等到闹新房习俗的起源和形成之谜彻底解开后,才能获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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