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3:42: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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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0月1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交管部门五年来全面提升交通服务保障水平措施的成效。会上,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介绍了交通事故远程处理模式的运行情况和成效。据统计,自2020年7月正式运行以来,已累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70余万起,日均处理近千起,处理量占全市同期交通事故总量的50%以上。
于海涛说,2020年,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互联网+公安”警务工作模式,联合北京银保监局,专门成立了“远程易处理中心”,通过线上语音或视频的方式,对交通事故进行远程处理,突破了空间、地域限制,实现了“接警即处警”。在全市范围内,无论是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都适用该模式,目前全市6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可通过此模式处理。
于海涛还介绍了该模式的方式和特点。群众发生交通事故、拨打报警电话后,事故处理专席人员通过远程系统,引导当事人一键进入事故远程处理微信小程序,一分钟内建立视频连线,当事人按照指导,将手机镜头对准事故现场,专席人员通过视频截图固定证据后,当事人即可将车辆挪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下一步处理。
专席人员在线采集当事人驾驶证、车辆牌照信息,并通过系统进行自动核查。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通过采集的证据,民警在线确定事故责任,当事双方在线签字,系统自动生成认定书,并推送到当事人手机,作为理赔依据。系统根据车辆投保信息,自动将案件推送到相应的保险理赔专席,保险专员第一时间跟进,使事故处理与保险理赔高效衔接。
于海涛表示,经过交管部门的不断探索、总结,今年9月,“远程易处理”系统已提档升级为2.0版本,处理更加规范、专业、高效,实现了“1分钟接警、5分钟挪车”。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许丽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年来,安徽省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交的进程中不断提档加速,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效彰显。
该厅“七五”普法工作获得全国表彰。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年度综合执法检查中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排名第五。“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入选“2019年度安徽十大法治事件”,“淮北科技治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护航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别入选2019年、2020年、2021年“全省十大执法事件”,“改进提升跨省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和“探索实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承诺轻罚制度”分别入选2020年和2022年全省“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干部带头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9月17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章义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题讲授法治课。利用互联网开展全省交通运输领导干部线上法治培训。
党员干部跟进学。该厅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内党员学习、干部培训主要内容,在2021年宪法宣传周开展的“五个一”宣传活动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学好一本书,为厅机关干部集中订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挥交通大讲堂作用,邀请省委党校杜敏教授作专题讲座。
全方位多角度学习宣传。该厅利用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微信微博、知识竞赛、交通大讲堂等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来全系统举办专题学习近500场次。
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高位推动强责任,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中心大局,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法治宣传的满意度,创新制定《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职责指引清单》,细化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其他厅领导法治建设职责,并将领导带头讲法治课作为重要职责之一。
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厅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两个工作规则,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三方评估。
制定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普法责任制及普法工作纳入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普法宣传重点更加聚焦发力
通过多种形式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制定《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三个一体推进”,即学法、考法、述法一体推进,巡察、督查、考核一体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体推进,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治素养。
近年来,连续举办全省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执法骨干班训班,厅机关交通大讲堂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0余场。全面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法宣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指尖学法考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国家安全”等网络有奖竞答活动,2021年该厅在全省党内法规知识网上竞答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普法工作全方位融入法治实践、依法治理
安徽交通牢牢扭住“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普法工作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增强宣传实效,塑造普法的新格局。
普法融入交通执法全过程,实施轻微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公布免罚事项68项,现已办理免罚案件1000余件,免罚金额50余万元,该制度实施被授予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交通综合执法护航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功入选2020年度全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交通执法部门在具体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执法服务、执法站所开放日等活动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普法、普法实效进一步提升。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印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意见,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举办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运行以来,累计办理案件101万件。在巩固常规普法成效的同时,坚持线上线下普法一体推进,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2020年4月专门开设的普法专栏,截至目前累计更新发布信息520条,以案释法栏目发布典型案例和案例指导114篇。
2021年全省开展“美好生活·典亮交通”民法典知识竞赛,历时半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参与竞答活动达15万人次,线下组织53场现场竞赛。印发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并多次组织厅机关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加强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站场、进工地、进学校等,使交通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法治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该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从5个方面提出27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铸“魂”建设。
大力推进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2016年以来,安徽交通连续组织参加“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动漫、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和“我和宪法”微视频征集大赛等比赛活动。2021年共征集作品60余件,在交通运输普法专栏推出作品30余件。
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以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等为依托,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执法和当事人APP普法宣传作用。蚌埠、黄山等地公交开通“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线”“法治宣传公交专线”,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合肥依托城市轨道交通做好普法宣传文章。利用“江淮普法行”,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交通法治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下基层、进社区等群众性法治活动。利用公路、水路服务区,以及公路、水路重要节点,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打造公众喜爱的法治“微景观”。将法治宣传教育传统模式和信息化、新媒体、大数据等发展有机融合,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传播、普法宣传。
培树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品牌,选树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该厅在“微笑服务 温馨交通”品牌带动下,推进“修路修身 养路养心”“服务为本 阳光路政”“徽舟船检 亲情服务”以及高速路政“一队一品”等子品牌建设。(丰建雄)
【按】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后,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突出亮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辟专栏刊发了此方面的信息。现“龙江检察”将相关内容陆续转发,以供各级院学习、借鉴,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
通过“三化”举措深度推进检警协作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在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上不断发力,今年以来,提前介入侦查27件,介入率5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立案监督11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6人,“案-件比”降至1,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结构化构建
筑牢检警协作根基
该院坚持组织引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多点发力夯实监督协作基础。
一是顶层设计,健全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和辖区公安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干警为组员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合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落实落靠。
二是座谈研讨,达成共识。与公安机关就如何解决监督协作中的数据共享、跟踪监督等掣肘问题多次座谈研究,经过反复论证分析,共同会签了《刑事案件监督协作办法》。
三是双向派驻,精准协作。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双向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共同完成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检察机关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轮值”团队,既派驻协作、又实时监督,实现双赢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
常态化沟通
促进检警协作联动
该院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沟通渠道解决检警监督协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信息共享,助力监督协作高效运转。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每月底双向通报辖区公安机关受案、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起诉、不起诉等情况,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已双向通报数据135条,为侦查监督与协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及时会商,助推疑难复杂案件妥善办理。细化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及会商工作方案,明确提前介入及会商案件范围和程序要求,强化审前程序的证据收集,协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已对7件案件组织会商研判。
三是定期通报,统一执法理念和标准。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本季度刑事案件的规律特点,共同研究执法、司法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制定打击、防范对策措施,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减少认识分歧,在深化共识、凝聚合力中促进司法公正。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公安机关取证不规范、侦查期限过长等问题7个。
实质化融入
提升检警协作质效
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等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以创新思路推动检警协作走向深入。
一是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联合就不捕、不诉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对办案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提升。联合对存疑不捕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查出问题9个,已督促公安机关全部整改。
二是定期进行案件质效评价。针对公安机关办案情况,从卷宗制作规范性、强制措施适当性、证据收集规范性、案件处理合法性四个方面开展质效评价,每季度通报情况,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公安干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已对公安机关报送的19件案件逐案评价、打分,并将相关情况点对点反馈到位。
三是深入推进繁简案件分析。将繁简性质分析嵌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中,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轻刑案件,经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审查后,采用简案快办机制办理,从案件受理到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判决,办案周期平均缩短为7天。针对复杂案件及时跟进,指导侦查取证,避免案件延期退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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