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交通肇事致死赔偿(未成年犯罪的矫治措施)

时间:2023-04-12 14:23:35来源:法律常识

未满16岁交通肇事致死赔偿(未成年犯罪的矫治措施)

“你把事情说出去了,我们就把视频发出去……报警没用,我们都没成年”。近日,又一段记录校园暴力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视频中一名女生的话,听上去格外刺耳。

当地警方已经对这一事件进行通报,称三名嫌疑人均已落网,三人分别为13岁、14岁、15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的处理,会让这三名暴力殴打同学的女生改变自己的看法吗?目前看来,恐怕很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这3名同学大概率都不会面临行政拘留处罚。经过批评教育,再要求家长加以管教后,就可能“放了”。

这种“放”就可能让未成年人产生“报警没用”的认识。这种认知并非完全出于无知,却折射出了当前处理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暴力、对同学进行欺凌时,“拿未成年人没办法”的困境。

其实,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早已经明确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进行不同程度的惩戒和矫治。2021年实施的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进一步明确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行为情形,建立阶梯式教育惩戒、矫治制度。法律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予以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以及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以上的惩戒和矫治措施是阶梯式的,然而,由谁来决定实行哪一种惩戒和矫治、谁来监督监护人和学校严加管教、谁来检查严加管教的效果等并不明晰。从现实看,不少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就交给监护人进行严加管教,而这类未成年人往往疏于管教,这样的处理方式几乎等同于“一放了之”。

这和对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惩戒机制有关。由于《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不负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了8种恶性犯罪,也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因此,当涉案者是16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如果按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也就不进入起诉阶段,表现的处理方式就是“放”。

要严格执行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惩戒、矫治,应该探索建立新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制度,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由法院明确应该进行哪一类惩戒和矫正。这一审理过程,一方面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过程;另一方面,法院的判决具有刚性约束,可以避免该送专门学校而不送,以及要求监护人、学校严加管教但缺乏相应管教措施的问题。

学校和家长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问题,严肃处理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通过加强教育惩戒与矫治,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也让每个学生走上健康的成长之路。(熊丙奇)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