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6:56:38来源:法律常识
港闸区的赵阿姨最近向我们反映,她工作的那家单位,太不近人情。去年一年她明明是全勤,可就因为今年年初她出了场车祸,请了假,单位就拒绝给她发年终奖。而且,她要求单位给她出具在职证明,好方便理赔,单位也不同意。
赵阿姨今年55岁,她告诉记者,她工作的单位叫南通中南纺织有限公司,地点在港闸区北市街。她是1987年进厂的,只不过那个时候还叫通棉5厂,改制后才变成了现在的厂名。
医生建议赵阿姨住院治疗,于是赵阿姨就向单位领导请了假。今年2月份,到了发年终奖的日子,赵阿姨发现,这笔钱迟迟没有到帐,她就询问了同事。
听到主任这么说,赵阿姨也就放宽了心。她想,2018年度,她几乎全年无休,而且年终奖也就一千三百多块钱,厂里肯定不会少了自己。
和主任说不通,赵阿姨只能回家继续休养。本来她的伤都好得差不多了,可没想到,8月份,她又出了一场车祸。
主任不同意,赵阿姨只能找厂长,可厂长说,这件事儿还是得找车间主任。
帮忙记者陪着赵阿姨一块,来到了南通中南纺织有限公司,纺织工场副主任顾晓祥告诉记者,赵阿姨是退休返聘人员。按照公司规定,2018年度的考核期,是从2018年1月21号到2019年1月20号截止。如果这一段时间,她考核全勤,才能享受年终奖。可赵阿姨在2019年1月14号出了车祸,由于缺勤,所以没法享受。
至于赵阿姨要求厂里出证明的事儿,顾主任说,他们可以帮她出一份收入证明,但时间是从2019年1月14号往前推,那一年度的收入证明。
事后,记者咨询了帮忙律师。律师表示,用工单位给赵阿姨出具,从发生车祸那天往前推,一年的收入证明,这个做法没有问题。但是因为赵阿姨住院,就扣发她全年的年终奖,这个做法有悖公平。
编后话:虽是劳务关系 履行合同也该公平
人都会有个三病两痛的,员工因病请假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有,如果因为做不到全勤,就不发年终奖,这个规章制度,听上去是有点过于严格了。采访过后,记者也把律师的答复告诉了赵阿姨,赵阿姨表示,她会再找单位沟通。如果单位还是不给钱,那么她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