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4:26:18来源:法律常识
仅仅开一下车门,没想到竟然夺去一条人命。近日,威海荣成法院审判一起因突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5月,严某驾驶小客车沿荣成某主干路由南北行,行至某交叉路口处,将车停在道路东侧,打开车门时与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此处相撞,致王某创伤性脑疝于次日死亡,车辆损坏。经鉴定,严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严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严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严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开车门看似小事,但事故引起的损伤一般都比较严重,因为开车门是猝不及防的,车门的硬度也高,特别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用户逐年增长,电动车车速也普遍过快,一旦发生此类悲剧,司机不仅要接受刑事处罚,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