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5:47:21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通常属于民事诉讼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和解;二、调解;三、法院诉讼,这三种方法各有优劣。
一般而言,如果是普通的擦碰事故,在伤情和责任都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和肇事司机进行协商,就就医、误工、衣物财产损失等费用达成一致,当然,需要在赔偿金额上适当让步。这种处理方式最省心,但是只适用于损失轻微的案件。二则是像周先生一样受到轻伤但又未达伤残等级的事故,当事人可能会觉得讼程序太过复杂,从而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这种处理方式优点比较快速,但保险公司往往拒赔某些项目或者压低标准,而伤者由于自身并非专业,加之信息不对称,在主张赔偿金额时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会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最后一种方案则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对于伤情严重(涉及伤残)、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当然都需要诉诸法院得到最终判决。这种处理方式虽然程序比较复杂,但伤者的权利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获得赔偿金额也是最高的。而像周先生一样伤势不重,但调解又迟迟无法结案的事故,如果想尽可能多的维护自身权利,也可以选择法院诉讼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责任认定,还是治疗或者在家休养,最终都会落到赔偿的问题。因此法援律师也提醒伤者,要综合各种因素来选择最佳解决方案,如果和解、调解等方法无法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