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1:11:1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湖北大悟一司机彭某撞车后逃逸,警方依托技术手段获取铁证,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11月29日20时40分,大悟交警接到受害人邓某报警,称在城区西岳大道一辆红色轿车将其驾驶摩托车撞倒受伤。交警赶赴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与路面右侧正常停放的轿车发生碰撞,摩托车撞击部位附着红色油漆。伤者邓某坚持称,被同向一辆红色轿车撞击后,摩托车又撞击右侧轿车,肇事红色轿车逃逸。根据受害人描述,警方快速调取监控,通过分析比对,确认2台红色轿车有作案嫌疑。
11月30日,大悟交警传唤2名嫌疑红色轿车驾驶人接受调查。经查,其中彭某所驾鄂K9J5*6号的车辆行车记录仪无存储卡片,车辆保险杠损害部位有处理痕迹,但彭某坚持说自己只是路过事发路段,没有与人发生碰撞。为了弄清事实原委,警方又反复比对事故路段周边监控视频,确认彭某所驾驶的车辆有重大嫌疑。为了进一步完善证据合法性,大悟警方聘请痕迹专家,对2台红色轿车和摩托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彭某驾驶的红色轿车与摩托车发生过碰撞。
据此,12月7日大悟警方依法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张超 范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