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倾家荡产(男子车祸后成植物人,妻子放弃治疗,哥哥垫45万治病,妻子却怪他别有用心)

时间:2023-04-17 17:54:31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倾家荡产(男子车祸后成植物人,妻子放弃治疗,哥哥垫45万治病,妻子却怪他别有用心)

张军(文中均为化名)在一场车祸中受伤,变成了植物人。摆在家人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救还是不救?

张军的妻子认为希望渺茫,无力负担,选择不救;张军的哥哥张强却自愿垫付了45万元,选择救。

事故发生后,张军获赔140万元,他的妻儿却与张强有了矛盾。张军妻子怪张强别有用心,不是出于好心,不肯退还垫付的医药费,为此还闹上了法庭。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该案的二审判决书。

男子车祸后成植物人,哥哥垫钱给他救命

2017年8月18日5时15分许,张军在沪昆高速1150KM 150M处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

这次突然的变故,重创了张军的小家庭,对于高昂的治疗费用,张军的妻子李丽感到束手无策,同时,她还有一双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照顾。李丽想到了放弃,事故发生后,张军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GCS评分5分,属于典型的植物人状态,继续治疗只会人财两空。

这个时候,张军的哥哥张强站了出来,主动垫资45万余元,给弟弟治病。

双方都没有料到,真正让一家人起隔阂的,不是突然到来的意外,而是巨额的赔偿款。

张军因本次交通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张军获赔70万。判决书显示,通过诉讼,张军已经获得了包括医疗费在内等费用的赔偿,实际执行到位款项有140万元左右。

看着张军家已经获得了赔偿,张强希望李娟能够将他垫付的45万元还给他,没料到李娟拒绝了,还指出张强当初的垫资行为不是出于善意,是想以此拿到高额赔偿金。

“实际上,张军的病情无治愈可能,且我已经明确放弃治疗。在此情况下,张强基于兄弟感情支付医疗费用,其法律后果应由张强自行承担。”李娟称。

张强一气之下将弟弟张军和李娟诉至宿迁市宿城区法院。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判决张军和李娟返还张强459219元及利息。

家属认为哥哥别有用心,法院认可善举

经过治疗,张军仍然没有挺过去,在该案二审期间因抢救无效去世。

作为张军的遗产继承人,他的妻子李娟与子女继续与张强打官司,他们提起上诉。“张强垫付相关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后期能够获得大额赔偿,其主观上不仅没有善意,相反具有恶意。客观上,张强垫付费用的行为亦并不符合张军本人的意愿和利益。”

“我基于与张军是胞兄弟和人生命的可贵,从各方凑钱为张军垫付救治费用,主观上是善意的。虽然当时张军的伤情严重不能明确表达意思,但作为一个人,受伤后肯定是希望活下来。”张强认为,事故初期,李娟表达过放弃治疗的意思,但在后期张军住院期间,李娟却没有提出拒绝或者放弃治疗。如果李娟明确放弃治疗,她完全可以阻止张强继续垫付费用治疗。“事实上,李娟也是在积极参与救治张军,其并没有拒绝接受张强垫付的各项费用。”

张强真的别有用心吗?宿迁中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共同生活、共同组成家庭、同为家庭共同成员的兄弟姐妹之间无法定互相抚养义务。本案中,张军与张强虽然为兄弟关系,但均已经成年且各自组成家庭,独立生活,故双方之间无法定扶养义务;同时,本案张军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主体也并非张强。

从张强的主观动机看,作为张军的兄弟,在张军因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严重,急需治疗,急需巨额医疗费等费用,并且李娟本人又无力支付巨额资金的情况下,张强此时挺身而出,多方筹集资金,以抢救张军生命。张强垫付的资金是否可以获得偿还,在当时完全处于不确定状态,其损失是否可以获得弥补,也无法完全明确。况且,张强诉讼请求只是要求返还自己垫付的费用,并没有获得额外经济利益的诉求,即使张军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能获得巨额赔偿,该赔偿专属于张军,张强并无分配该赔偿款的要求。据此,可以认定,张强垫付巨额医疗费等费用的目的只是为了挽救张军的生命,在上诉人李娟无力且不能筹措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其垫付行为正是为了张军和李娟的利益。

法院:不能因为金钱丧失生活的尊严

到底张强有没有理由要求李娟等人返还垫付的45万?

宿迁中院认为,张军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确实生命垂危,希望渺茫。但是只要有一线生机、一丝希望,都应尽全力进行抢救。张强基于兄弟之情、手足之义,在张军一家筹款无着、陷于绝望的情形下,伸出援助之手,垫付费用,以解燃眉之急,完全符合人间道义。虽然,张军最终没有完全成功救治,不幸离世,但从当时病例记载的情形判断,在抢救时并非完全没有希望,医生也没有放弃治疗与抢救,故不能从事后结果而否定对张军救治所进行的努力,而应从当时的情形进行判断。

况且,抢救之后,张军确实没有立即死亡,其生命延续了一段时间,张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感受到了家人为挽救自己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与牺牲,感受到了人间亲情温暖。因此,不能认为对张军的救治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张军当时受伤严重、生命垂危,倾家荡产筹款为其救治,确实存在人财两空的风险。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合议庭在讨论本案时,感同身受,上诉人确实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是冒着巨大风险花费金钱挽救希望渺茫的张军,还是放弃治疗,节省有限的财产养家糊口、抚养子女。法院认为,与挽救丈夫、孩子父亲的生命相比,冒险是值得的。金钱、财富一时失去,可以通过勤劳与智慧去创造,去拼搏,但生命一旦逝去,再也无法重来,妻子将永远失去丈夫、父母将永远失去儿子、孩子永远失去父亲,这难道不是最为悲惨的结局?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为了所谓的金钱而主动放弃挽救生命,良心何安?对孩子未来的人生价值观将产生何种负面影响,不言而喻。是为了节省金钱见死不救,还是为了亲人的生命不惜代价也要挽救,有良知的人们应该选择后者。即使因此而花费巨额金钱,甚至一时陷入贫困,这样的生活也不失尊严。

二审判决李娟返还张强垫付款459219元及利息,子女等继承人在继承张军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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