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15:02:06来源:法律常识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或者其他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据此,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赔偿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医疗费先予执行。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可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肇事车辆未参加保险的、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或肇事车辆逃逸的,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