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7 00:23:55来源:法律常识
8月14日,司机张某因肇事逃逸被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的处罚,并被送进拘留所。7月20日23时18分,交警六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通报,在303省道蔄山镇东杨格村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伤者是50岁的苗某,头部、腿部多处受伤。苗某向民警介绍,事发时他骑摩托车沿303省道由西向东直行,不料对向驶来一辆轿车且逆行,与他的摩托车顶了个正着,事发后肇事轿车逃离。
苗某住在不远处的西杨格村,在附近一家企业做保安,当夜骑摩托车去上班。事故发生后,苗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打电话给儿子,儿子从家中赶到现场后才报警。这段时间,已有多辆车途经现场,苗某说不出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也描述不清肇事车的车型,他能提供的唯一线索就是——事发后有一辆白色吉普车经过。
民警调取了大量监控录像,推算出白色吉普车途经事故现场的时间段,并依据这一时间段在监控录像中排查。7月24日,民警最终排查到肇事车及车主张某,而张某也是西杨格村人,而且跟苗某熟识。
民警找到张某时,张某的车已维修,但把事故现场遗留的车体碎片和张某的车比对,确认该车是肇事车无疑。面对铁证,张某不得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张某交代,7月20日晚间他参加同学聚会,期间时喝了不少啤酒,驾车回家途中因酒劲发作冲进逆向车道,导致事故发生。,尽管前轮爆胎,张某还是驾车逃回了西杨格村。他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祸,便让一个朋友到现场看,后来仍不放心,又让朋友驾车载着他回现场看了看,见交警已在处理事故现场且苗某并无生命危险后,侥幸以为自己躲过一劫。时隔多日,张某酒驾的事实已无法取证,但肇事逃逸的事实却是板上钉钉。
8月13日,苗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次日,张某被拘留15天、罚款2000元、记12分。
民警介绍,因为张某肇事逃逸,他要承担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好在苗某只是受轻伤,若苗某的伤情达到重伤,张某的行为就要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法院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