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07:15:00来源:法律常识
潍坊传媒网讯 8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互联网审批系统正式上线,“潍公救助”小程序也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
全市垫付救助基金案件9409起,垫付金额1.95亿元
八年来,在省厅救助办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联席单位的联动配合下,市局救助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救助工作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2015年9月15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潍坊市召开。2021年5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对潍坊作出了“六个率先”的绩效评价:即率先制定出台地市级救助基金《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率先实现救助基金受理垫付业务全覆盖,率先启动救助基金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率先开展救助基金追偿业务,率先全方位无死角宣传,率先启用网银支付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截止目前,全市共垫付救助基金案件9409起,垫付金额1.95亿元,救助群众9409人次,实现救助基金追偿案件3129起,追偿金额4924万元,充分发挥了救助基金“扶危救急,以人为本”的功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救助了受伤群众,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救助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互联网审批系统正式上线,“潍公救助”小程序上线运行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级救助部门使用的是山东省公安厅于2017年开发运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在公安专网上运行,功能比较单一,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提高救助效率,潍坊市公安局救助办与高密市公安局紧密配合,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专门成立研发团队,在高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小程序”已经初步成型且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研发基于互联网运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互联网审批系统。
研发团队大胆探索,广泛论证,多次研讨,在全省率先研发出了救助基金互联网审批系统。新系统先期在高密市公安局进行了为期10个月的测试运行,已经具备上线条件,于8月4日正式发布,“潍公救助”小程序也将于8月4日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
与公安网审批系统相比,实现五个方面的优化升级
据介绍,与公安网审批系统相比,互联网审批系统实现了整合资源、方便群众、实现共享、提高效率、增强防护等五个方面的优化升级。
整合了资源。鉴于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存在网络壁垒,难以实行全流程监管和信息共享,该系统整合了公安、卫健、医疗、民政、保险、法院等联席部门,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1+N”联动工作机制需要,分别设立工作权限,参与救助基金运行管理和审批系统使用,使救助基金从申请、审核、审批、支付、追偿以及监管等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有效整合了参与救助基金运行管理的所有部门资源,提高了基金管理水平。
方便了群众。前期,事故救助主要由医疗机构申请,由事故民警负责复印当事人身份证、医疗费收据等相关申请材料,然后上传公安网审核,该系统未设置统计报表功能,各项数据的统计都由民警人工筛选、计算上传,电子档案也无法直接打印,偿还通知书无法自动生成。新系统依托互联网运行,群众在互联网登录http://119.191.58.144:9080,或登录“潍公救助”小程序,足不出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即可申请救助基金。全市各救助服务站经初审后提交申请,市公安局救助办在本系统即可完成审核、审批、拨付等工作。同时,新系统最大的亮点是具有网上拨付和扫描二维码还款功能。工作中,市公安局救助办与中信银行多次沟通对接,克服了多种技术困难,成功实现了网上拨付和还款功能,极大方便了受伤群众申请救助和责任人偿还垫付基金,真正实现了全流程“一网通办”。
实现了共享。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互联网审批系统、“潍公救助”小程序与省厅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将呈现“三网一体”格局,待省厅开通公安网端口后,将打破网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垫付案件结案后,系统会自动转入追偿流程,追偿案件信息在脱密处理后,可实时共享信息到司法、法院、保险等协助追偿部门,为救助基金追偿工作提供了条件,有效确保了救助款及时追回,实现追偿共享。
提高了效率。从原有由医疗机构申请材料、公安专网系统审核、审批,到通过登录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互联网审批系统、“潍公救助”小程序申请,实现了当事人、医疗机构(殡葬机构)、事故民警三方材料的整合,以数据对接为手段,打通了事故受伤群众申请环节的“堵点”和“难点”,实现了救助事项“一网通办”,使救助申请更为清晰简便,不仅方便了群众,也在一定程度为事故处理民警、医疗机构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救助效率。
增强了防护。新系统在互联网运行,面临着与其他政务系统相同的安全环境,因为新系统具备网上审批、拨付和偿还功能,必须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系统运行安全、方便、高效。为提高新系统的防护等级,市公安局积极与市大数据局联系争取,将该系统部署在市大数据局政务云,增强了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大大提高了安全防护等级。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方面,根据财政部、公安部、 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国家五部委最新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群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肇事机动车未缴纳交强险的;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记者 高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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