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09:45:28来源:法律常识
执行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韩子京
身份证号:68XXXX5819
家庭地址:镇平县遮山镇府前街筹资户02号
执行内容:原告王少华起诉被告韩子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镇民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韩子京向原告王少华归还借款本金3.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韩子京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少华向镇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韩子京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全部履行。镇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韩子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镇平县人民法院举报。
镇平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举报电话:0377-0
执行法院: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767XX337
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店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王子臣任经理职务
执行内容:原告南阳勇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宛民初字第364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被告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原告南阳勇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归还借款本金613.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南阳勇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全部履行。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河南光达天宏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举报。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举报电话:0377-
执行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雷振华
身份证号:71XXXX0026
家庭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新春社区居委会691号
执行内容:原告苗艳起诉被告雷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唐民一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雷振华返还原告苗艳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雷振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苗艳向唐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雷振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全部履行。唐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雷振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唐河县人民法院举报。
唐河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举报电话: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