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1:19:11来源:法律常识
“我偷了车,把我抓起来吧”
近日,浙江金华
一19岁男孩偷了辆自行车
事后觉得不妥
又骑着车到派出所自首
失主不仅谅解
还提出“来我工厂上班吧”
3月底,男孩星星(化名)
从外省到金华找工作
起初还能住几十元一晚的小旅馆
眼见工作没着落
钱也快花完了
只能在网吧过夜
又变卖了手机
4月19日,走投无路之下的他偷了路边一辆自行车,想着能变卖,不卖也可以代步找工作。但漫无目的地骑了几圈,他想来想去,偷车毕竟违法,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偷了车,把我抓起来吧,拘留所里还能吃上饭。”星星走进婺城区北城派出所,说当时脑子很乱,偷车后又意识到不对。
民警联系失主叶女士,叶女士在原谅星星的同时提出“如果他愿意,可以到我工厂当学徒,提供食宿”。她说,自己也有孩子,相信星星是一时糊涂,“他以后的路还长着,我愿意提供一个机会。”
星星是投案自首
案值较小,又如实供述
有改过自新的态度
加上获得失主谅解
警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民警鼓励下,星星接受了叶女士的善意。4月20日,民警带他理了发,找旅店休息一晚,次日到叶女士的工厂上班。
叶女士给星星准备了生活用品、换洗衣物,安排了工作岗位和宿舍。5月10日,澎湃新闻从金华市警方了解到,星星已在失主工厂工作半个多月。
转自: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