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6:05:42来源:法律常识
事情经过:交通意外事故,在小路口右转,右边的电动车为了躲避路边的垃圾桶而撞上我的车被撞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地点无监控,车全保,无任何违规无逃逸。
首先本起事故已知的地方,你方右转,右侧电动车(那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对方死亡,事故责任你方全责。
先说下责任吧,根据你提供的线索,小路口,事发地没有信号灯,你方右转与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对方死亡,你说对方避让垃圾桶,首先垃圾桶属于静止状态,及时存在,避让只需绕过就好,其行驶方向不会发生重大偏移,那么你方右转车辆未避让直行车辆先行,在对方没有其他过错的行为情况下,本就应当是你方全责的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中,导致一方死亡的,在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积极赔偿的,基本就是除去法定赔偿外,额外赔偿的,取得家属谅解书的,法院都会从轻判,很多情况都可以争取缓刑,法定赔偿只要你保险齐全,保险公司都会承担,但谅解书到底要赔偿多少没有具体量化,只要你方同意,对方同意即可,如果双方达不成和解,基本都会判实刑,一般也就一年左右,这个谅解书也就是你愿意出多少来换取一年自由,这个本就是双方协商的过程,也并不是说只有对方说了算,如果你拒绝承担法定赔偿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最好的的办法,就是积极协商,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