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1:08:41来源:法律常识
闽南网1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吴晶晶 谢超颖)近日,泉州洛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阳山路与印尼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部电动车与一名老人发生碰撞,老人倒地受伤,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随后,洛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并快速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加装粉色遮阳伞的黑色无牌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为女性。
图为伍某
根据视频轨迹追踪,民警确定了嫌疑人可能出现的路段,并沿途开展走访摸排。经调取卡口监控,比对大数据平台,民警最终锁定驾驶人,并上门进行调查取证。面对询问,驾驶人伍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事发时,伍某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二轮电动车,沿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山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行人过道路时未减速慢行,碰撞了行人关某(男,74岁)。事发后,伍某没有及时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离现场。
伍某称,当时她下车查看了一下,感觉老人虽然摔倒了,但看起来应该没什么大事。离开途中,她为逃避交警的追查,还将电动车的遮阳伞自行拆除。
民警表示,该起事故中的老人股骨干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伍某因肇事逃逸将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