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7:58:37来源:法律常识
宁化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5月21日,宁化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2019年2月14日16时许,姜某某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回宁化县城,途中因用微信与他人视频聊天,碰撞到路边行人欧某某,造成欧某某被撞至路外水沟内当场死亡。事发当时,姜某某误以为撞到路面护栏而继续行驶至宁化县城修理厂维修。姜某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通过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40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量刑因素,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