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看法报道:公安交通肇事科电话,鬼使神差的近义词

时间:2023-06-04 18:24:01来源:法律常识

2010年4月8日,阴历2月24,中午11:40分左右,下班驱车横过单位楼下十字路口。

多数时间我开车都很小心,速度较慢,也许是走惯了这个路口,也许是莫名其妙的走神。车刚过路中心,只听“砰”一声巨响,同时感觉突然的剧烈震动,头部一阵眩晕,瞬间失去意识!

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秒,清醒过来时,车已停在路中央,本来由南向北行驶,现在车头已朝向正西!

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一头撞向我车右前部,将我的车撞了个90度的转弯!

那是一辆本田思域,已斜冲到10米外的人行道上,前挡风粉碎,车头严重变形,两个安全气囊都已爆出,车下全是撞掉的零件和水渍,地上留下两条明显的刹车痕迹。

网络配图

定了定神,下车查看车的受损情况,倒无大碍,被撞位置正好在右前轮,只是轮胎被撞歪,车右前部凹进一大块。

对方驾驶员也已下车查看车况,幸运的是,除了我头部有些眩晕外,我俩身体都无损伤。

更万幸的是,那个十字路口东南侧正好有所中学,当时正是放学时间,行人密集,对方车辆高速斜冲向人行道过程中竟没撞到一个行人和自行车!

否则麻烦大了!

接下来开始谈判处理事宜,对方车主三十来岁,从穿着打扮看是个白领,和我一样,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面无人色。好在我们两个都比较明理,很快达成协议,为避免交警和保险公司方面的繁琐程序,他主动承担全部责任,两车分别送各自4s店修理,由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申请理赔必须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证明,所以他以拨打122报警。

一个交警到现场后,经确认双方当事人以达成协议,决定私了。于是便准备开证明,不巧的是,他车上证明用完了,于是给肇事科打电话,让他们来处理。

事情就此开始向极度繁琐和烦恼的方向发展……!

肇事科两名交警到达后,其中一个领导模样的简单勘察一下现场,说事故太严重,不能私了,必须通过交警处理,之后叫来拖车将两辆车拖往停车场!

出过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旦交警介入,事情就变得极为琐。本来此事可以很快解决,但交警说虽然是对方撞得我,但他行驶的是主干道,我是辅路,所以我要负主要责任!对方本来要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下不但马上变卦,而且马上开始提车辆损失的问题,他车刚买不到一年,所以要我额外赔偿部分车辆贬费。

更不妙的是,之前刚处理好几起违章,我驾驶证扣得只剩2分,这次事故肯定还要扣分,驾驶证就面临被吊销的危险!而一旦进入处理程序,没有十天八天车根本开不出来,得天天到交警队报到,会耽误很多事!

整个下午直到晚上睡前,心情非常恶劣!2010年放生非常精进,宣传推广工作效果更为显著,救命无数,结果竟让我遭遇横祸?!更郁闷的是,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后来却越闹越大,狼狈不堪!

和很多师兄一样,一旦遭遇事故、不顺,便开始怨天尤人,怀疑放生法门,甚至对整个佛法产生动摇!……

尽管找了熟人,还是在三天以后才去交警队肇事科处理(中间隔了周末两天),已经是4月12日,周一。中国多数衙门的办事效率人所共知,手续繁琐,等待时间漫长,或者干脆找不到负责处理的人.....期间无事,便坐在大厅和事故对方当事人闲聊。

此时得知他姓G,律师,从业8年,平时很忙。关于这次事故,我固然是大叹倒霉,他也是大发牢骚,连倒苦水。据老G说,这阵他特别“霉”,先是上周一他母亲查出咽喉部有一乳状肿瘤,家人吓得不轻,立即联系医院做手术。刚安排她住进医院,周四就和我撞了车!天天开车的人一下没了车就像人没了腿,工作生活一团糟,耽误很多事,因此他的郁闷程度一点不在我之下!

谈起那场事故,用他的话说,简直是“鬼使神差”!他本身是律师,也给人代理过交通事故案子,血腥场面见过不少,所以开车一向谨慎,从未出过事故。那天他驾车转过一个大路口由东向西驶来,在当时几十秒时间内,整个神智和身体仿佛突然失去控制,头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减速就以70码左右的车速一头撞向我的车!直到车急停在路边,他才从意识丧失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家就在赴近,发生事故的那个路口每天要走好几遍,一向很小心,那天却阴沟里翻船!

接着他随口嘟囔了一句:“最近这么倒霉?是不是因为前几天代理了一个起诉寺庙的案子?”闻听此言,不由一震,赶紧问他详情?他说,他一个亲戚是建筑商,一直在修建本地“XX寺”,工程完工后寺院共欠下工程款40余万元。

后来施工方减免了一部分,寺院还了部分现金,又顶了一辆车,作价10万元,最后还剩下欠款8万多。

寺院方则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比如寮房漏水等等,要求免除余下欠款,双方争执不下,多次协商不成,于是施工方一纸诉状将“XX”寺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偿还欠款!起诉方代理律师就是跟我撞车的这位“冤亲债主”,而开庭时间就在当天上午(4月12日)!因为忙于处理事故,G律师未能出庭,只能老老实实在交警队跟我耗着。

听他说完,心中一片雪亮,顿时明白了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

这是我跟老G第二次见面,之前素不相识,他也不知道我信佛。根据他所说情况,最近其遭遇一系列麻烦的原因固然与一些前世因缘有关,但从现世来讲,毫无疑问,作为代理律师起诉寺庙正是他目前霉运不断的直接起因!有看官说了,从世间法来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起诉方手中有寺院打得欠条,证据确凿!而作为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更属分内之事,无可厚非!

但切莫忘记,这起案件的被诉方是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道场“XX寺”!该寺属于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来自四方供养,稍有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场诉讼的对境有多严厉!

另外这起诉讼,期间还有很多波折,刚提起诉讼时,法院并没受理。原因有二:

一、寺庙作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其性质能否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起诉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从程序来讲,诉讼本身就存在问题。

二、工程质量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筑漏水、个别建筑倾斜等等。开庭时,寺院方曾有多人到法庭作证。

基于以上原因,这起案件法院本来不准备受理。但一来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国特色”的工作,二来G律师从业多年,水平较高,另辟蹊径,没将XX寺作为诉讼主体,而是将道场负责人,主持“XX法师”作为诉讼对象,要求将其私人财产执行变卖,偿还欠款。

最终法院还是受理了这起案件。当时有居士供养住持法师一辆新车,作为证据保全,法院已将那辆车封存!只待开庭审理……

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立即郑重规劝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这场官司,并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与此有关,如果不听劝阻,很难预料会再出现什么事故!同时向他表明我“资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给他讲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时放生的经历。

老G听完,明显看出内心很受震动,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且不愧是干律师的,立即从几方面对我的话进行了驳斥。

首先从律师和世间法的角度陈述了很多理由,无非是我上面写的那些内容,其实目的不过是为自己进行辩护,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无辜的,既然无辜,“佛菩萨”慈悲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因为此事降罪与他,让他倒霉!

之后立即反戈一击,说如果他撞车是因为起诉寺庙,遭受果报,那么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经做了那么多善事,按理说应该诸佛保佑,一切顺利,却为何也与他遭遇同样事故呢?!

明白事情因果后,我之前的愤懑、抱怨、烦恼、怀疑早已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醒,立即为他解释如下,当时情形简直可以说是“辩才无碍”:

一、他遭受果报,实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萨!诸佛菩萨永远慈悲一切众生,这点毫无疑问,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造作恶业,必受恶报,无法更改,无人能替!即使佛菩萨现前,怜悯其情,欲为其救拔苦难,也同样无能为力,因为“神通难敌业力”,而定业难转!所以诸佛菩萨度化众生,令脱苦海,只能是不厌其烦,为其讲经说法,令众生自己转变心念,断恶向善,进而发菩提心,历劫修行,解脱证道!

若不转变自心,定业亦不能转,则无量苦报,长劫轮回,谁也无能为力!

所以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又云“佛不度无缘之人”!

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贯穿整个轮回!我们造作的善业恶业有的会现世就报,有的会等到来世,有的可能要到无数劫后,因果成熟才会受报。所以,“一饮一啄,皆是前定”,这世界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本来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结过某种因缘,有过某种瓜葛,现在机缘成熟,必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发生碰撞,了却宿债!

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业随心转”,随当事人心念变化,业报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后,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因果之事,十分复杂玄妙,唯佛了知,证道的阿罗汉也只能观察到八万大劫以内的因缘,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来虽然精进放生、吃素念佛,也许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杀生、邪淫、不孝、谤僧等等恶业,这些恶业成熟,必然受报,绝不会被后来行持的善业抵消!

但是,正因为做了大量善行,这次本应十分严重的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只是给我们两人制造了很多麻烦而已!典型的“重报转轻报,后报转现报”,宿世纠葛,就此了结!

其实很多时候,灾祸、病痛并非坏事,如果这些业力在我们年老体弱时显现,那时很可能已经无力抵挡,难以忍受。更严重的是,如果拖到临终时才爆发,则必定被业力牵引,堕入三涂,求出无期,那才是最危险的!

面对恶报,凡夫俗眼往往难以看清其中真相,从而烦恼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刚撞车后的表现……其实只要精进修行,以后的命运佛菩萨自有安排,他们慈爱众生之心远远胜过我们的亲生父母,还会害我们吗?!

四、虽然定业难转,但并非不能转!比如《了凡四训》中袁了凡改过自新,扭转定命的故事,转变命运,离苦得乐,就掌握在我自己手中!无数人都期盼消灾免难、摆脱困境、福报增长、事事如意,但“发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对,难有效果!

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

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以受到影响,若有所思……

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参与这件案子的诉讼……

其实关于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以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并未说破…….

XX寺主持法师,和我有过数面之缘,并且曾经一起放过两次生。当时他一门心思放在寺庙建设上,发愿要把该寺建成“三星级”寺庙,并劝我组织身边居士,积极帮助盖寺......

其实,放生、印经、盖庙、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担如来家业,都是功德无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净土、有修密法一样,佛子做功德、种福田的方式也因个人前世因缘、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应该大力赞叹,广为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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