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6:26:03来源:法律常识
【导语】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我们会报警处理,由警察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如何进行民事赔偿。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事故责任书会如何处理呢?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23日下午13时许,原告张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并载两人由北向南行驶至十字路口时,与被告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张某摔倒受伤,原告张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张某因车祸受伤的右下肢构成十级伤残。因双方协商不成赔偿事宜,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
请问:李某和张某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杨律分析】
交通事故如果没有事故认定书的,应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本案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均未报警,导致事故责任无法查清,最终法院根据原、被告举证情况、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最终法院判定原被告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杨律建议】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
2、救护受害者。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
4、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
5、收集必要的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切记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够慌张,如果遇到人员伤亡比较严重的,一定要报警,然后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保护好现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