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专业讯息:交通肇事后逃逸喝酒,酒后驾车致人死亡逃逸判多少年

时间:2023-06-05 15:33:18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在余新镇创业路上,一个穿黑色卫衣戴口罩的男子一边骑车,一边向四周张望。这时,两位身穿便衣的交警迅速上前将他制服,“你是张某吗?”听到民警的这句话,张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全身抖动,立刻瘫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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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身穿黑色卫衣的男子张某是贵州人,今年21岁。他是11月19日凌晨嘉兴一起亡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事故发生后,他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一心只想着“跑路”逃避法律制裁。目前,张某因致人死亡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遵循生命至上原则,第一时间拨打120和报警,对伤者进行救治。”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肇事逃逸或是找人“顶包”等违法行为在危害他人的同时,更会给自己带来重罚。

酒后开车,撞人后逃逸

张某原本是在嘉兴某公司打工,11月16日因自身原因辞职。“辞职后心情不好,就让朋友请我吃饭安慰一下。”18日晚上,他就跟两个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其间3人共喝了两个“可乐桶”(洋酒拼可乐),随后又去华庭街附近吃了夜宵,3人都喝了啤酒。

吃完夜宵后,已是19日凌晨近4点了。张某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带着两位朋友准备回自己在凤桥镇的租房中。4点26分许,他沿着锦屏路由北向南,一路开到G60沪杭高速跨线桥北堍时,准备超过开在自己前面的车辆,快速越过中心实线开到对向车道上,这时与对向车道上骑着电动三轮车的李先生发生了猛烈碰撞,李先生连人带车飞了出去。据张某称,事故发生后自己心里就十分慌乱,只想快点离开,于是继续开车向前。当时,张某驾驶的汽车车头、车身损坏严重,左边车轮也已掉落,开到跨线桥南堍后车辆已无法行驶。张某在朋友的提醒下,两人一起下车去看了下被撞的李先生,“感觉他应该是死了,我就想快点逃。”看到李先生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张某就跟朋友说,他决定“跑路”去贵州老家躲躲,说完撒腿就在田野里跑了起来,连手机放在事故车上也顾不上去拿,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看到张某就这样逃了,他朋友顿时慌了,在4点43分报了警。

“我们赶到现场后驾驶人已经不见踪迹,现场十分惨烈。”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周羽告诉记者,现场张某的汽车与李先生的电动三轮车都变形了,损毁严重,边侧防撞护栏也被撞坏,据此预判当时张某的车速不会慢。李先生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于19日凌晨死亡。根据车辆信息与张某两位朋友的证词,交警部门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立即对其展开了抓捕行动。

自作聪明“大逃亡”,一天后被抓

“张某手机遗留在事故现场,他老婆的手机一早在转账后关机了,逃跑过程也不乘坐公共交通,我们警方只能通过卡口的监控、蹲守等手段进行追踪。”周羽告诉记者,事发后张某四处逃窜,还在逃跑途中从经过的小区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做交通工具,回家后带上老婆,又联系姐姐想要套取现金、一辆车,准备去贵州老家“避风头”。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因为张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乔装改扮,行进的路线又没什么规律,出行是靠步行和自行车,对他实施抓捕有一定难度。但交警断定,张某应该还在凤桥、余新一带,因为现在没有手机,将会寸步难行,仅有的希望是想从姐姐这里套取现金,已被交警先他一步截断现金流。据此,交警一直派援警力在余新、凤桥一带排查、蹲候。11月21日下午,当张某正骑着自行车想到其姐处再次套现金时,万万没想到,交警正穿着便服迎着他走去,于是出现了视频里便衣警察一举将张某摁倒在地的镜头。

“我害怕坐牢,我知道被撞的人应该是死了,我怕坐一辈子的牢……”被抓获后,张某声泪俱下,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说自己酒后开车对不起死者与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表示万分后悔。但他的忏悔来得太晚了,不仅无端破碎了另一方家庭,自己最终也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背负一生的赔偿巨债。据了解,张某的车辆已经“脱保”,当天他是属于饮酒后驾车,而他远在贵州的父母和孩子还等着他挣钱养家。

我国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视频、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文来自【嘉兴日报-嘉兴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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