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9:16:42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优化调整了记分分值,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记分分值由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记分项目由52项变为50项。对无论是正在考证的学员还是已拿证的老司机,都影响很大。
最新的《记分管理办法》中,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常考记分情况调整如下:
关于记分新规调整,斑斑为大家总结了以下重点:
根据新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卖分: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买分: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记3分变为记1分。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记12分变为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记12分变为记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记12分变为记3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由记12分变为记9分。
新规实施后,全国推行“学法减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后,未记满12分的,可在交管12123的“学法减分”中通过学习、考试来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更多关于最新版记分规则的内容,详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