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5:33:01来源:法律常识
“法官,谢谢你的不辞辛劳,三番五次苦口婆心说劝,让我得以明白事理,快刀斩乱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起闪婚闪离案件中男方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对师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说的话。
案/件/回/放
当事人男方在某事业单位上班,女方在师宗县城跑滴滴车。2021年10月,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一个月后便火速登记结婚。男方及其父母支付女方及其父母钱财、购买金银首饰共计七万余元,其中彩礼34400元。
双方尚未举行婚礼请客,在一起生活磨合时间较少,结婚不久,男方就怀疑女方对其不忠,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吵闹离婚。先后发生男方丢弃女方车钥匙,女方及亲友毁损男方车辆,均经当公安机关介入调解后歇息。
男方提起诉讼,提交了长篇诉状,说女方骗婚,要求依法判决离婚,并要求女方归还已支付钱财共计72815元。
女方也提交了洋洋洒洒的答辩状,明确过错在男方,她婚后未曾做过对不起男方的事实,男方已支付钱财属于恋爱期间情侣、婚后夫妻之间正常的馈赠,不应当退还彩礼分文。
调/解/经/过
“钱能苦来,时间不能倒流,既然不能和好生活,那就应该做出让步,针尖对麦芒,斤斤计较,对双方都是有害无益。”
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双方仅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8个月起诉离婚,是典型的闪婚闪离。法官采用背对背分开调解,借助双方律师的作用,让双方均明白钱还能再挣,时间不能倒退,双方都应当退一步,如不能快速调解妥当处理,后患无穷,对双方均有害无益。
听了法官的话,男方先作出让步,明确自己出的钱可以放弃,但父母出的彩礼34400元,一定得还回来。女方听闻,也作出了让步,为了尽快清晰离婚,重新开始新生活,愿意一次性支付32000元。
但是,案件的聚焦点还在34400元是否全部返还。这34400元确实是女方父亲收到的彩礼钱,双方又未曾举行婚礼办酒席请客,更何况男方父母是农村的,年老多病,对于他们来说,34400元也不是小钱。于是法官再次与女方沟通,最后女方表示同意退还34000元,但男方坚决要求女方再退还400元才同意签字。
“现在争议只有400元,就再想想办法,大头都还了,也不差这点零头,对不对?”
最终,女方同意并将剩下的400元也打入法院账户,双方都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案件得以调解结案,案结事了,因而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错。但婚姻是人生第二件大事,稍有不慎影响、伤害三代人。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不能少,日子天天得过,双方都要慎之又慎,在登记结婚、同居前,最好像上体育课一样,做一做热身活动,让彼此有一个认识过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婚姻经营得好是美丽天堂,经营不好是丑恶地狱,关键在夫妻双方。已婚夫妻,一定要互相尊重、忠诚、倾心、关爱、少猜忌、多信任,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真的很伤人!
普法时间 .
1.恋爱期间给付的财物,是彩礼还是普通赠与?
彩礼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习俗性和特定性,基于当地风俗习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一方按照习俗向另一方给付一定财物,其给付的成立以最终结婚为条件。
普通赠与是一般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达感情,一方自愿,并非迫于当地风俗习惯赠与,不以登记结婚为条件。比如男方出于自愿给付价值较小的物品、请客花费、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应当认定为赠与行为和人情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2.能否将代收彩礼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中,对该问题给予了答复: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是适当的。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都可能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但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并不一定意味着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在有证据证明将接受的彩礼交付给父母、亲属的,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判决父母、亲属在相应的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
3.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闪婚闪离,彩礼需退还吗?
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三种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司法解释虽然明确规定了这三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但是并没有限制其他情形下可以返还彩礼,就是说,除了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返还彩礼的情形,还存在其他情形,即可以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总的来说,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婚前交往时间长短、彩礼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的整体把握。
4.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骗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但是,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或短期内多次婚嫁的,要注意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即使不构成诈骗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确定彩礼返还时,法院也会给予足够的价值评判。如果认定的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