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1:12:18来源:法律常识
【心存报复恶念,宁波男子持刀驾车伤人致3死11伤,二审维持死刑】2018年10月6日下午,宁波北仑,男子王存益持刀驾车伤人,共导致3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伤。今日上午,该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驳回王存益的上诉,王存益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元。将对上诉人王存益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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