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5:08:02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社长沙4月19日电(记者张玉洁)在此间举行的2019湖南—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贸易洽谈周(简称“港洽周”)上,长沙“港澳法律服务大厦”项目签约,总投资3.9亿元。这意味着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即将落户湖南。
记者从省委统战部了解到,在此次签约的项目中,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周启邦律师事务所就设立“人和启邦(长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和“人和启邦(岳阳)联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正式协议,这是在不同法域下,“孕育”出的新型法律服务实体,标志着湖南有了一支能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程精准服务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列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同年12月14日,商务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换文对《CEPA服务贸易协议》进行了修订,将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到全国,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潘传平说,项目签约后,“湘港”两家律师事务所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出资、经营联营律师事务所,并联合其他服务机构,在长沙市中心打造4万平方米的“港澳法律服务大厦”,为在湘的港澳及海外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