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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8 22:30:57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

有关工作的通告

(第16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二、全域低风险城市的来(返)宁人员正常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四、有中高风险地区或聚集性疫情城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宁人员,应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五、有疫情地区的高校,如果校内没有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在校生可持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宁,从学校到返宁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回的,返宁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不再集中隔离。

六、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来宁车辆及人员,交通卡口一律不再查控,可正常通行。

七、全市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网吧、KTV、游戏游艺场所、商场超市、演出场所、餐饮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正常开放。

八、各类会议活动等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报备,在落实"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正常举办。

九、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工作。

十、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

无锡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4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外防输入、精准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促“全面恢复正常”,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风险地区的来(返)锡人员可自由流动。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配合做好入锡报备、“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行程卡不带“*”的旅客在“两站一场”、交通道口可直接通行,带“*”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可直接通行;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通行。

三、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景区、诊所药店、文体健身、休闲娱乐等各类生产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下应开尽开,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

四、全面恢复城乡居住小区、农村散居院落等居住区域常态化管理和正常生活秩序,解除因疫情设置的硬隔离等封闭管理措施,不得限制快递、外卖、家政、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提供服务。社区(村)持续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精准摸排和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五、低风险地区的高校学生返锡后可自由出行。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无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可持学校开具的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锡,实施学校到目的地“点对点”闭环方式的学生,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

六、全面恢复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恢复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班线客运。恢复不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做好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七、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出重点企业、入境人员及商务人士“一企一策”“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举措,精准了解实际需求,提供高效便利服务,落地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快推动经济全面回升稳定向好。

八、优化聚集类活动备案审批流程,单位或行业内部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活动,由主办单位落实人员排查、活动场所防控等主体责任,无需报备;涉及多部门、外省市人员的活动应根据人数规模按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各地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切实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民如有诉求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各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咨询和反映。

十、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防疫要求落实到位;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单位或个人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徐州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64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二、全面畅通人流物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及人员直接放行、自由流动,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等。

三、各类市场主体和业态全面常态运行。提倡公共场所查验行程卡,不得设置人员流量限制。全面开放各类文化旅游场所,满足市民、游客文化旅游需求。

四、毫不放松抓好境外人员和进口物品的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及涉疫风险人员按照国家、省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严格按规定做好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公众要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及时受理广大群众投诉问题。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

常州

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8号通告

(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本地疫情时,各类公共场所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取消限流措施,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常人员自由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做好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工作。

四、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常,返常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聚集性疫情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常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对境内外重点地区来(返)常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常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入境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后可自由流动。

七、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自2022年6月25日起执行。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5日

苏州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2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酒店报备,配合落实“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低风险地区来(返)苏州人员正常自由流动。

四、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六、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苏州车辆及人员,交通卡口一律不再查验,可正常通行。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6月26日

南通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1号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2.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 低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自由流动。

4. 各类开放式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应落实好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5. 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 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连云港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44号)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常态运行。各类业态和市场主体全面常态运行,提倡公共场所查验行程卡,不得设置人员流量限制。提倡扫大圣码(场所码)进入公共场所,但不得以未扫码限制进入。全面开放各类文化旅游场所,满足市民、游客文化旅游需求。

二、畅通人流物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等,直接予以放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达居住地社区、单位、宾馆饭店等测温、验行程卡无异常后,可自由流动。

三、严格落实“九不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毫不松懈抓好口岸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重点人群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工作。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等涉疫风险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省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公众要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省防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淮安

通 告

(2022年第37号)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淮安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

二、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淮人员自由流动。

四、酒店等各类公共场所正常开放,规范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保障各类特殊人群通行需求。

五、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淮,返淮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

盐城

关于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低风险地区来(返)盐人员自由流动。

2.低风险地区来盐各类车辆及司乘人员,正常通行。

3、提倡扫场所码进入公共场所,但不得以未扫码限制进入。

4.正常办理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做好低风险地区的游客组织、接待、游览等工作。

5.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6.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盐前请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到盐后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由流动;无 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提供便民免费核酸采样服务,采样后流动。

7.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8.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9.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以上各项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扬州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7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自主申报来扬信息,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扬人员自由流动。

4.位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类高校,如无校内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的,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离校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扬,返扬后不再集中隔离,实行7天健康监测,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5.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

镇江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

(调整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须符合“单人单套单独居住”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已在外地隔离满14天者进入镇江市无需再进行隔离。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提前通过“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个人信息;在线报备有困难的,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无核酸阴性证明者,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后自由流动。省内外全域低风险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来(返)镇人员,健康码无异常可自由流动。

四、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及司乘人员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直接予以放行;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的货运车辆及内贸船舶,相关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自由流动,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按照“即采即走即追”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场所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做好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广大市民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要求。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

泰州

泰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根据国家、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泰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来(返)泰人员可自由流动。

3.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泰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有疫情地区的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在校生可持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返乡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回,满足上述条件的返乡学生,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不再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异常,学生及时向当地社区(村)、疫情防控部门和学校报告。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7.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宿迁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66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境外来宿复工复产“快捷通道”人员,按要求落实闭环管理健康监测。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低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自由流动。

4.对于有疫情地区,高校内如没有疫情、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

5.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6.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7.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和来(返)宿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转自: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来源: 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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