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0:16:43来源:法律常识
每到年底,经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发生,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朋友着急拿钱回家过年。有的通过自学《劳动合同法》,准备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讨回公道,但看着劳动仲裁门口排着队申请仲裁的人群,心里凉凉的,终于排到了,又大多因为缺少劳动合同、缺少用人单位的详情而无法立案,即使立上案,审理周期及后期执行对农民工朋友都是无法克服的困难。
本律师的专业领域是征地拆迁维权,办案的同时也经常遇到农民工朋友们咨询拖欠工资的事情。结合维权实践,本律师总结得出,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是最简单且快速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且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识,不需要繁琐的证据。
各区县政府均设有劳动监察大队,属于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大队有下列法定的职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对(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劳动监察大队属于政府的一个管理机关,而区别于劳动仲裁主要是解决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行政执法的方式快速协助劳动者维权。
如何联系到劳动监察大队,打开百度地图,直接搜索“劳动监察”应该就能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