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22:05:35来源:法律常识
叶律师 2017-02-11 09:08:40
经常有朋友邀请回答有关社保问题,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现将有关社会保险中常见性的问题作如下解析(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有没有必要交社保?
是否交社保的必要应当根据职业群体具体看待:
工薪阶层: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按法律规定处理便是,单位若拒交,可向劳动局社保部门举报。
自由职业人:当然也包括那些无业人员。医保基本属于非交不可的了,养老金交不交则看个人经济能力。当然商业养老险也是一个选择。
进城农民工:因这群体具有农村户口,所以建议直接在当地参见新农合便可。
2、退休年龄是不是已经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上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和非因工致残,有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人社部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尚未定论)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3、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为18%,职工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20%(其中,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8%,其余12%由个体工商户承担)。
4、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几部分组成?计入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的资金包括四部分:⑴当年缴费本金;⑵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⑶历年累计储存额及其生成的利息;⑷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额。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5、社保是否缴满15年便不用再交?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原则性交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至于医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6、社保中断了怎么办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
7、社保是否可以跨范围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但是具体如何办理转移需询问当地社保机构。
8、职工离退休后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在国内异地居住的,还可以在养老金发放银行本行异地领取养老金,并减免异地取现手续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要求异地居住人员出具生存证明。
9、缴费人身故后养老金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据此规定,社保是没办法继承的,社保金可以继承,由社保局这边做清算后,金额交给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