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0:16:52来源:法律常识
在房产登记中当房屋登记记载的状态与现实状况不符,实际房屋产权人的权利及其容易受到损害,“异议登记”使用的典型案例便是“借名买房”,为了防止出名人擅自处分房产,实际房屋产权人可前往登记部门进行“异议登记”,当然为了防止权利人滥用制度,“异议登记”也有时效,登记人应当在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法院,否则将失去效力。而在房屋继承时,如果没有明确房屋权属,很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此时,与房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那么如何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呢?申请房屋异议登记的程序如下:
申请房屋异议登记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应当制作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请在申请表中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方便房屋交易中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如何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可以多次申请。
2、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房地产交易中心通常设有专门办理房地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
3、支付异议登记费。北京的收费标准是75元左右。
4、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异议同意书,并办理异议登记手续。
5、异议登记完成后的第二天,应当在十五日内清点并向法院备案。
6、立案成功后,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将发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7、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转让被冻结。在撤回或者结案前,异议登记可以解除。
道华律师提示:在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同时也可对抗第三人善意取得,从而保护了实际产权人的权益。
注:本文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
道华房产律师团
2021.4.5
搜狐网|道华房产律师团
抖音号|道华房产律师团
公众号|道华房产律师团
今日头条 |道华房产律师团
联系方式| 400-8098-982
团队简介
道华房产律师团是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一支专注解决房产纠纷的律师团队,汇聚了诸多房产专家顾问与资深房产律师,在办理的大量房产纠纷诉讼、仲裁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房屋买卖、租赁、继承、物业服务、城市更新及拆迁等纠纷,致力于一站式解决重大疑难房产纠纷。团队服务地域辐射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