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01:04:49来源:法律常识
遇到纠纷需要懂法用法,但并不意味着只有诉讼才能解决问题,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也是重要选择。
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提出要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面对与日俱增的案件压力,惠东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东县法院”)找准制约案件繁简分流、诉调对接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创新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制度,最终释放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能量。
28家联调单位构建“一张网”
2011年5月,惠东县法院挂牌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构建起“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几年来,惠东县法院通过诉前联调纠纷7757件,为法院分流大批案件,有效化解大量纠纷。今年以来共化解诉前纠纷997件,同比增长15%。
今年8月,惠东县法院立案庭接到原告小娟(化名)诉被告小杨(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表示二人均愿意接受调解,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协商解决,并表示将以一己之力抚养二人婚生的3个女儿。
“婚姻家庭无小事,尤其是首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也要例行进行调解。”惠东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柯新强表示,小娟独自抚养3个女儿未来可能面临较大生活压力,法官要对其尽到提醒的义务。鉴于原被告双方愿意调解,遂将案件移送到该院诉前联调室进行联调,邀请县妇联退休干部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小娟、小杨达成调解协议:小娟分得房产,抚养3个小孩,小杨分得轿车,并每月负担1000元抚养费,直到二人最小的女儿满18周岁为止。至此,案件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如今,惠东县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日渐成熟,形成由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牵头,由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聚合县交警大队、妇联、人社局、司法所、医院、相关行业协会等28家单位的一个系统性化解纠纷的平台,一张可以实现全覆盖的“联调网”悄然铺开。
为进一步畅通与各联调单位的沟通联系渠道,惠东县法院制定统一的诉前联调文书样式,出台工作流程图,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加大调解业务专项指导,保障联调机制运行顺畅,真正实现整体联动、联调。
诉前调解不收取当事人一分钱
“立案前,通过诉前调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就开始起效。”柯新强介绍,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调解工作室,对于争议不大、当事双方能够联系到且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立案庭专门设立诉前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得到更快解决。
日前,惠东县一小额贷款公司将一份民事起诉状递至立案庭,状告被告偿还欠款不力,涉案标的达52万余元。“立案登记前,经过当事人同意,我们首先进入调解程序。”柯新强介绍,在不少涉及民间借贷的诉讼中,调解比审判更容易达成“案结事了”,诉前调解能更好地解决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果然,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当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起诉状由原告撤回。
为纠纷化解提速,惠东县法院诉前联调机制在突如其来的紧急纠纷化解中也大显身手。2013年5月,惠东县吉隆镇某鞋厂遭遇一场大火,鞋厂被全部烧毁,无法继续经营。鞋厂老板在支付80余名工人工资后,已无力偿还剩余34名工人工资。工人欲起诉,但得知若走完法定程序可能需要大半年时间,在法官建议下,双方均同意诉前联调。在联调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协议,不到一个月时间,34名工人均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除了提高效率,惠东县法院还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省钱省力”方面做足文章:诉前调解不收取当事人一分钱,让群众享受无偿、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百姓省钱;群众可就近选择联调单位,就地解决纠纷,降低时间成本,为百姓省力。“前面提到的这宗民间借贷诉讼中,根据法院相关规定免予收取诉讼费4500余元,大大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柯新强说。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
惠东县拥有“中国女鞋生产基地”这一“国字号”招牌,截至2016年底,惠东县鞋业已发展到6000多家企业,产鞋达9亿多双,产值300多亿元,鞋业从业人员23万人。
“惠东县鞋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受行业行情影响,与鞋业企业、员工等相关的纠纷也不少。”柯新强介绍,惠东县法院与惠东县鞋革行业协会、惠东县鞋材商会等行业协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不仅可以帮助解决鞋类行业各类矛盾纠纷,还能强化鞋类企业法治宣传,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包括与鞋类行业协会“协同作战”在内,近年来惠东县法院不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平台。例如,辖区内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的行业协会增加到10家;与县总工会合作,在法院设立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院+工会”劳资纠纷化解机制,协助做好劳资纠纷案件的诉前和诉中调解,并开展好诉后解释和安抚工作;与县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并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委托或邀请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让律师参与“院长接访日”等活动。
每月15日是惠东县法院的“院长接访日”,今年起,“院长接访日”活动邀请律师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到信访接待工作中。
“明明是别人来我的场子闹事,我是正当防卫,为什么我的刑期比对方还长?”日前,因故意伤害罪刑满释放的翁某在“院长接访日”活动中说出了心中疑问。惠东县法院院长陈健耐心向其释法,因其行为并非针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律师王子建也从旁答疑释惑,为翁某解开心结。翁某当场表示理解。
“在接访中引入律师,一方面,可以更加充分保障涉诉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涉诉信访人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表达其诉求;另一方面,中立第三方律师的观点有助于信访人信服。”惠东县法院信访室主任田兆忠说。截至目前,由律师参与的接访工作共计12宗,其中7宗当场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