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找欠款纠纷律师,民法典第919

时间:2022-12-01 21:22:50来源:法律常识

自訟(自讼),◆1.猶自責。○《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唐][司空圖]《答孫邰書》:“今愚獨以為不誠自訟,亦誠在其中矣。”○[清][侯方域]《壯悔堂記》:“夫知道而能自訟,君子許之。”◆2.替自己申訴。○《漢書‧蕭望之傳》:“[顯][恭]恐[望之]自訟,下於它吏,即挾[朋]及待詔[華龍]。”○[漢][劉向]《列女傳‧梁夫人嫕》:“後[和帝]立,[竇后]崩,諸[竇]以罪惡誅放,[嫕]從民間上書自訟。”○《後漢書‧崔駰傳》:“[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滯訟(滞讼),◆積壓的訟案。○[晉][陸機]《晉平西將軍孝侯周處碑》:“轉為[廣漢]太守,郡多滯訟,有經三十年不決者,[處]立評其枉直。”○[宋][蘇舜欽]《火疏》:“古者決獄斷滯訟,以平水旱,不用赦也。”○[宋][俞文豹]《吹劍錄外集》:“累年滯訟,決遣殆盡。”

治訟(治讼),◆陳訴請求和爭訟。○《周禮‧天官‧小宰》:“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孫詒讓]正義:“云‘聽其治訟’者,治謂陳請,訟謂爭訟。”

爭訟(争讼),◆因爭論而訴訟。○《韓非子‧用人》:“爭訟止,技長立,則彊弱不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傷,治之至也。”○[晉][干寶]《搜神記》卷六:“[宣帝]之世,[燕][岱]之間,有三男共取一婦,生四子,及至將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爭訟。”○[宋][蘇轍]《陳述古舍人謝兩府啟》:“秋夏豐登,人懷富足之樂;風俗淳厚,庭無爭訟之諠。”○[凌力]《星星草》第十六章:“向來地方官偏袒漢民,凡爭訟鬥毆,無論曲直,皆壓回民。”

折訟(折讼),◆判決訴訟案件。○《北史‧楊椿傳》:“﹝[椿]﹞後為中郎法曹,折訟公正,[孝文]嘉之。”

戰訟(战讼),◆猶爭論。○[明][李東陽]《送李士常》詩之四:“蹁躚場屋士,戰訟爭紛紜。”

造訟(造讼),◆興訟,挑起訴訟。○[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七:“田主有[曹]姓者,已鬻而造訟,有司已察而斥之。”

冤訟(冤讼),◆1.謂為他人申訴冤枉。○《漢書‧王莽傳上》:“在國三歲,吏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顏師古]注:“言其合管朝政,不當就國也。”◆2.冤屈的案件訴訟。○《宋書‧袁粲傳》:“尚書令可與執法以下,就訊眾獄,使冤訟洗遂,困弊昭蘇。”

獄訟(狱讼),◆1.訟事;訟案。○《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于刑者歸于士。”○[鄭玄]注:“爭罪曰獄,爭財曰訟。”○[賈公彥]疏:“獄訟相對,故獄為爭罪,訟為爭財。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為獄。”○《漢書‧兒寬傳》:“[寬]既治民。勸農業,緩刑罰,理獄訟,卑體下士,務在於得人心。”○[宋][蘇舜欽]《論五事》:“臣竊見州縣之吏,多是狡惡之人……或獄訟未具,遂停鞫劾,賦稅起納,無人催驅。”○[清][方苞]《<周官>辨偽二》:“每見甿庶之家,嫠者改適,猜釁叢生,變詐百出,由是而成獄訟者十四三焉。”◆2.訴訟。○《史記‧五帝本紀》:“諸侯朝覲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晉][劉琨]《勸進表》:“謳歌者無不吟詠徽猷,獄訟者無不思于聖德。”◆3.指訴訟者。○[晉][陸機]《答賈長淵》詩:“獄訟違[魏],謳歌適[晉]。”○[金][元好問]《擬賀登寶位表》:“聖神文武,克享皇天之心,獄訟謳歌,皆曰吾君之子。”

輿訟(舆讼),◆輿論。○《宋書‧徐羡之傳》:“是以遠酌民心,近聽輿訟,雖欲討亂,慮或難圖。”

陰訟(阴讼),◆因縱欲淫蕩等事而引起的爭吵不和。○《周禮‧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鄭玄]注:“陰訟,爭中冓之事以觸法者。”○《左傳‧成公八年》“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晉][杜預]注:“必以同姓者參骨肉至親,所以息陰訟。”

疑訟(疑讼),◆疑難的案件。○[漢][王充]《論衡‧案書》:“卿決疑訟,獄定嫌罪。”○《魏書‧辛雄傳》:“[雄]久執桉牘,數見疑訟。”

言訟(言讼),◆訴訟。○《後漢書‧循吏傳‧許荊》:“人有[蔣均]者,兄弟爭財,互相言訟。”

宿訟(宿讼),◆長久未決的訴訟案件。○[南朝][梁][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疑獄得情而弗喜,宿訟兩讓而同歸。”

興訟(兴讼),◆發生訴訟,打官司。○《儒林外史》第七回:“話說[嚴貢生]因立嗣興訟,府縣都告輸了,司裏又不理,只得飛奔到京,想冒認[周學臺]的親戚到部裏告狀。”

刑訟(刑讼),◆刑罰和訴訟。○《後漢書‧王吉傳》:“由一邦以言天下,則刑訟繁措,可得而求乎!”○《宋書‧明帝紀》:“雖每存弘化,而惠弗覃遠,軍國凋弊,刑訟未息。”

新訟(新讼),◆剛投控的訴訟案件。○《隋書‧循吏傳‧辛公義》:“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

小訟(小讼),◆有關小事的訴訟。○《周禮‧地官‧司市》:“胥師賈師,蒞于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顯訟(显讼),◆公開責備。○《資治通鑒‧漢成帝綏和元年》:“[劉向]自見得信於上,故常顯訟宗室,譏刺[王氏]及在位大臣,其言多痛切,發於至誠。”

息訟(息讼),◆平息爭訟。○[南朝][梁][任昉]《<王文憲集>序》:“公不謀聲訓,而[楚][夏]移情,故能使解劍拜仇,歸田息訟。”○《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姚乙]心裏先只要家裏息訟要緊,細思[月娥]說話儘可行得。”

枉訟(枉讼),◆冤案,錯案。○《後漢書‧張禹傳》:“[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

聽訟(听讼),◆聽理訴訟;審案。○《論語‧顏淵》:“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尚書大傳》卷四:“聽訟之術,大略有三:治必寬;寬之術,歸於察;察之術,歸於義。”○[唐][李頎]《送劉四》詩:“聽訟破秋毫,應物利干將。”○《醒世恒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那官人為官清正,單吃[德化縣]中一口水,又且聽訟明決,雪冤理滯。”○[田北湖]《與某生論韓文書》:“彼聽訟者,研鞫兩造之情偽,廉得其情,而後斷獄。”

田訟(田讼),◆有關田產的訴訟。○《新唐書‧百官志四下》:“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婚姻、田訟、旌別孝悌。”○《宋史‧職官志三》:“左曹分案三:曰戶口……曰農田,掌農田及田訟。”

速訟(速讼),◆招致訴訟。○[清]屈大均《書葉氏女事》:“於是[夢蓮]速訟,有司者不知婚姻之律,判使成婚。”○[清][珠泉居士]《續板橋雜記‧麗品》:“嗣余就館[崇川],聞為無良速訟,移家[維揚]。”

訟罪(讼罪),◆解辯罪過。○《漢書‧趙廣漢傳》:“[廣漢]使[長安]丞按[賢],尉史[禹]故劾[賢]為騎士屯[霸上],不詣屯所,乏軍興。○[賢]父上書訟罪,告[廣漢],事下有司覆治。”

訟狀(讼状),◆訴狀。○[清][焦循]《送吳生序》:“余見尋常訟事,官委之幕友,幕友惟憑訟狀之辭。其辭當理,則以為是;其辭樸拙有罅隙,則指駁以為非。”

訟直(讼直),◆1.謂申辯是非曲直。○《晉書‧良吏傳‧魯芝》:“[芝]坐[爽]下獄,當死,而口不訟直,志不苟免。”○[章炳麟]《卻與黃陳同宴書》:“外人多以皮相抑之,僕誠不能不為訟直。”◆2.猶言打贏官司。○[梁啟超]《新民說》八:“故常有訴訟之先,聲言他日訟直所得之利益,悉以充慈善事業之用者。”

訟爭(讼争),◆爭辯;爭吵。○《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明][海瑞]《興革條例‧刑屬》:“人若能寬裕其心,念此非殺父兄事也,言語訟爭,何仇之有!”

訟怨(讼怨),◆爭吵、怨恨。○[宋][晁補之]《書陳唐父綿州守遺愛事後》:“夫[子產]古之遺愛,亦可謂善人者非耶?而用其民一年,不惟未信而已也,至相與訟怨而蘄殺之;三年而後,怨者化而懷,仇者慕而如父母然。”

訟源(讼源),◆造成訴訟案件的根源。○《易‧訟》“訟不可成也”[唐][孔穎達]疏:“若能謙虛退讓,與物不競,即此是閉塞訟之根源,使訟不至也;今不能如此,是不閉塞訟源,使訟得至也。”○[元][張養浩]《牧民忠告‧弭訟》:“如此則訟源可清,而民間澆薄之俗庶幾乎復歸於厚矣。”

訟冤(讼冤),◆1.[三國][魏][嵇康]《幽憤詩》:“實恥訟冤,時不我與。”○[李善]注作“訟免”。○[清][計六奇]《明季北略‧熊廷弼傳》:“後輔臣[韓爌]為之訟冤,得賜歸葬。”○[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三節:“八四七年,貶[李德裕]為[潮州]司馬,[丁柔立]上書替[李德裕]訟冤。”◆2.申辯冤屈。○[三國][魏][嵇康]《幽憤詩》:“實恥訟冤,時不我與。”○[李善]注作“訟免”。○[清][計六奇]《明季北略‧熊廷弼傳》:“後輔臣[韓爌]為之訟冤,得賜歸葬。”○[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三節:“八四七年,貶[李德裕]為[潮州]司馬,[丁柔立]上書替[李德裕]訟冤。”

訟獄(讼狱),◆訴訟。○《管子‧小匡》:“無坐抑而訟獄者,正三禁之。”○[宋][俞文豹]《吹劍四錄》:“[臨川][黃崖]宰是邑,謂此錢出於訟獄之人,恐惹詞訴。”○[清][趙翼]《偶書所見》詩:“小則滋訟獄,大則興甲胄。”徐特立《加緊農村工作是戰勝之最大保證》:“訟獄不平,對於政治是很有影響的。”

訟言(讼言),◆1.責備的話。○《魏書‧尒朱榮傳》:“今海內草草,異口一言,皆云大行皇帝,鴆毒致禍。臣等外聽訟言,內自追測。”○[宋][沈遘]《謝兩府三啟》:“伏念某早繇曲學,親得盛時,一登備於儒林,遂進陪於法從,汔無稱道,宜有訟言。”◆2.公開說,明說。訟,通“公”。○《史記‧呂太后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裴駰]集解:“[徐廣]曰:‘訟,一作公也。’[駰]按:[韋昭]曰,訟猶公也。”○[清][姚鼐]《<南園詩存>序》:“若夫立論侃然,能訟言其失於章奏者,[錢侍御]一人而已。”

訟學(讼学),◆舊時教授訴訟的學堂。○[宋][周密]《癸辛雜識‧續集‧訟學業觜社》:“[江]西人好訟,是以有簪筆之譏,往往有開訟學以教人者,如金科之法,出甲乙對答及譁訐之語,蓋專門於此,從之者常數百人。”

訟刑(讼刑),◆審慎用刑。○《墨子‧尚賢下》:“王曰:‘於!來!有國有士,告女訟刑。’”[孫詒讓]間詁:“[段玉裁]云:‘訟刑,公刑也。古訟、公通用。’[畢]云:‘《孔書》女作爾,訟作詳。’[王鳴盛]云:‘《墨子》作訟,從詳而傳寫誤。’案:[王]說是也。今《書》又改作祥,《孔傳》云:‘告汝以善用刑之道。’《周禮‧大宰‧大司寇》[鄭]注引並作詳。○《後漢書‧劉愷傳》[李]注引[鄭]《書注》云:‘詳,審察之也。’此訟疑即詳之誤。”

訟枉(讼枉),◆申冤,辯冤。○[清][陳維崧]《周櫟園先生<尺牘新鈔>序》:“思刺血以陳情,念上書而訟枉。”

訟庭(讼庭),◆即訟堂。○[唐][李白]《贈從弟宣州長史昭》詩:“訟庭垂桃李,賓館羅軒蓋。”○[傅尃]《夢蘧於臨武縣》詩:“訟庭如水吏人閒,官舍蕭然晝掩關。”參見“訟堂”。

訟田(讼田),◆為爭田地而訴訟。○《後漢書‧逸民傳‧高鳳》:“太守連召請,恐不得免,自言本巫家,不應為吏,又詐與寡嫂訟田。遂不仕。”○《南史‧齊竟陵文宣王子良傳》:“時有[山陰]人[孔平]詣[子良]訟嫂市米負錢不還。○[子良]歎曰:‘昔[高文通]與寡嫂訟田,義異於此。’乃賜米錢以償[平]。”

訟堂(讼堂),◆舊時審理訴訟案件的場所。○[唐][王昌齡]《送歐陽會稽之任》詩:“緩帶屏紛雜,漁舟臨訟堂。”○[元][王惲]《簡寄龐雲卿》詩:“訟堂歸去早,摠是釣詩鉤。”○[清][趙翼]《簷曝雜記‧鎮安民俗》:“前後在任幾兩年,僅兩坐訟堂,郡人已歎為無留獄,則簡僻可知也。”

訟樹(讼树),◆猶訟棠。○[宋][宋庠]《送刑部葉郎中出牧姑蘇》詩:“欲知民樂意,訟樹接維桑。”自注:“公先墅在[霅溪],與[蘇臺]接境。”

訟疏(讼疏),◆上奏章控告他人。○[宋][丁謂]《丁晉公談錄》:“然[馮]([馮拯])一生常追悔,不合訟疏於[寇]。”○[清][宋徵輿]《參軍行》:“朝廷頗輕死事功,翻疑訟疏多雷同。”

訟書(讼书),◆訴狀。○《後漢書‧馬援傳》:“書奏,帝召責[松][固],以訟書及[援]誡書示之。”○《隋書‧張衡傳》:“有人詣[衡]訟宮監者,[衡]不為理,還以訟書付監,其人大為監所困。”

訟事(讼事),◆訴訟之事,訟案。○[明][海瑞]《贈定安博莫君署澄邑事膺保薦序》:“夫[澄],訟事獨多於他方,無實之詞最小民之情所難平者。”○[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設便民房》:“便民房者,乃為訟事之人而設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八回:“這邊的訟事消息,一天緊似一天。”

訟矢(讼矢),◆《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鄭玄]注:“使訟者兩至。既兩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則是自服不直者也。”後以“訟矢”指訴訟。○[宋][宋祁]《提刑使者還嘉州》詩:“訟矢久已閒,農坻矧就緒,歲晏亟言旋,無為負延佇。”

訟師(讼师),◆舊時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寫狀紙為職業的人。○《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他本是儒家之女,精通文墨,不必假借訟師,就自己寫了一紙訴狀。”○[清][魏源]《次韻前出塞》之一:“飲食繼訟師,嗜欲興干戈。”○[聶紺弩]《打倒爸爸》:“一個人跟弟兄打官司,賴訟師的力量打贏了,他感激訟師說:你待我情同手足!”

訟聲(讼声),◆1.歌頌之聲。○[漢][焦贛]《易林‧否之大有》:“家給人足,訟聲並作,四夷賓服,干戈囊閣。”○[唐][李白]《贈范金鄉》詩之二:“遊子睹嘉政,因之聽訟聲。”◆2.訟訴之聲。○[元][貢師泰]《寄王魯川推官》詩:“公庭草綠訟聲稀,時見雙雙蛺蝶飛。”

訟曲(讼曲),◆爭曲直。○[三國][魏][曹操]《度關山》詩:“[許由]推讓,豈有訟曲;兼愛尚同,疏者為戚。”

訟屈(讼屈),◆申辯冤屈。○[晉][葛洪]《抱樸子‧安貧》:“當途投袂以訟屈,素士蒙塵以履徑。”○《晉書‧忠義傳‧嵇含》:“野無訟屈之聲,朝有爭寵之歎。”

訟鹿(讼鹿),◆《列子‧周穆王》:“[鄭]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恐人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塗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者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夫曰:‘吾據得鹿,何用知彼夢我夢邪?’薪者之歸,不厭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後以“訟鹿”為計較名利得失之典。○[宋][宋祁]《晝寢》詩:“夢柯向費論榮辱,訟鹿何煩競有無。”

訟靈(讼灵),◆聽訟、決獄之神靈。○[宋][袁褧]《楓窗小牘》卷上:“眾滿太蒼,下方大亂,予閔是痌,爰召[宓羲],遣茲訟靈,下撫方州。”

訟理(讼理),◆1.謂斷案公平,無冤案。○《漢書‧循吏傳序》:“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顏師古]注:“訟理,言所訟見理而無冤滯也。”◆2.控訴,訴訟。○《魏書‧恩倖傳‧茹皓》:“其父因[皓]訟理舊勳,先除[兗州][陽平]太守,賜以子爵。”○[唐][韓愈]《<張中丞傳>後敘》:“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州訟理,為所殺。”○[清][蒲松齡]《聊齋志异‧成仙》:“辰後,[成]往訪[周],始知入城訟理。”

訟魁(讼魁),◆即訟棍。○[清][王夫之]《讀通鑒論‧五代下十三》:“訟魁持利害以脅人取賄,姦民益恣,而弱民無能控告也。”

訟見(讼见),◆謂為眾人所見。訟,通“公”。○《淮南子‧兵略訓》:“夫有形埒者,天下訟見之;有篇籍者,世人傳學之。”○[高誘]注:“公也。”

訟繫(讼系),◆被控告而監禁、下獄。○[漢][荀悅]《漢紀‧景帝紀》:“其令八歲以下、八十以上及孕子未乳當鞫繫者,無訟繫之。”○[宋]朱彧《萍洲可談》卷三:“鄉人聚觀,飲酒醉又毆擊,往往因此又致訟繫。”○[清][蒲松齡]《聊齋志异‧成仙》:“[成]自經訟繫,世情盡灰,招[周]偕隱。”

訟過(讼过),◆謂自責其過失。○[宋][陸游]《歲暮感懷》詩:“訟過豈不力,壽非金石堅。”

訟鬼(讼鬼),◆好訟之鬼魅。○[明][海瑞]《興革條例‧刑屬》:“昔人謂好色是色鬼迷,好貨是貨鬼迷也。淳民喜訟是被訟鬼迷也。”

訟共,◆公开;公然。○《史记·吴王濞列传》:“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裴駰集解引如淳曰:“訟,公也。”

訟閣(讼阁),◆指衙門,官署。○[唐][錢起]《送張中丞赴桂州》詩:“夙仰敦詩禮,嘗聞偃甲兵。戍樓雲外靜,訟閣竹間清。”○[宋][宋祁]《漢州房公湖》詩:“丞相于藩日,疏湖訟閣西。”○[清][方文]《從兄浣叟令昌化又攝臨安將遷餘杭賦此贈之》詩:“鳴琴訟閣水潺潺,便攝鄰封亦自閒。”

訟府(讼府),◆1.控告軍府。○[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程器》:“[傅玄]剛隘而詈臺,[孫楚]狠愎而訟府。”參閱《晉書‧孫楚傳》。2.審理訟案的官府。○[清][王夫之]《讀通鑒論‧五代下十六》:“夫國家之置守令,何為者也……豈徒以聽民之訟,斂鈞金束矢之入以為訟府,而啟民於爭乎?”

訟夫(讼夫),◆爭論的人。○《晏子春秋‧雜上一》:“[嬰]聞訟夫坐地,今[嬰]將與君訟,敢毋坐地乎?”

訟費(讼费),◆訴訟費。○[清][孫詒讓]《周禮政要‧獄訟》:“故良民被誣,幸而得直,而訟費多者,至累千金,無所取償,已足以破其家。”○《官場現形記》第九回:“這筆訟費至少也得幾千兩。”○《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八回:“他卻乘機要借三千兩銀子訟費。”

訟奪(讼夺),◆爭訟。○[明][郎瑛]《七修類稿‧事物‧集福庵》:“知府[伍疇中]用價承佃,都御史[毛貞甫]亦用價佃之;一則曰‘近吾家也’,一則曰‘地,舊吾家施也’,竟成訟奪。”

訟端(讼端),◆訴訟之事端。○[宋][呂陶]《奏乞放坊場欠錢狀》:“或虛指債負,妄起訟端,橫賴論索。”○[元][張養浩]《牧民忠告‧約束》:“諸吏曹勿使縱游民間,納交富室,以泄官事,以來訟端,以啟倖門也。”○《鏡花緣》第十二回:“細訪貴鄉興訟之由,始知其端不一:或因口角不睦,不能容忍;或因財產較量,以致相爭。偶因一時尚氣,鳴之於官,訟端既起,彼此控告無休。”

訟鬥(讼斗),◆爭鬥。○《宋史‧地理志一》:“[登]、[萊]、[高密]負海之北,[楚]商兼湊,民性愎戾而好訟鬥。”

訟地(讼地),◆為爭地而訴訟。○《周禮‧天官‧小宰》“聽閭里以版圖”[漢][鄭玄]注:“聽人訟地者以版圖決之。”

訟辭(讼辞),◆訴狀,狀詞。○《舊唐書‧王求禮傳》:“[欽望]作色拒之,乃奏曰:‘[秦][漢]皆有稅算以贍軍,[求禮]不識大體,妄有訟辭。’”○《新唐書‧太宗紀》:“敕中書令、侍中朝堂受訟辭,有陳事者悉上封。”

訟曹(讼曹),◆古代管理訟事的官署。○[清][全祖望]《亭林先生神道表》:“僕婿復投里豪,以千金賄太守求殺先生,不繫訟曹,而即繫之奴之家。”

訟辯(讼辩),◆爭辯。○[郭沫若]《<卷耳集>自跋》:“我們當今的急務,是在從古詩中直接去感受它的真美,不在與迂腐的古儒作無聊的訟辯。”

訟案(讼案),◆訴訟的案件。○《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無奈[揚州]近日出了一起鹽務訟案,連鹽運司都被他們控到兄弟案下。”

水訟(水讼),◆指爭水灌田所引起的訴訟。○《宋史‧趙瞻傳》:“﹝[趙瞻]﹞知[永昌縣],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咸息。”

旁訟(旁讼),◆謂訴訟涉及他人。○《新唐書‧李磎傳》:“[磎]上言:‘“因事告事,旁訟他人”者,[咸通]詔語也。’”

內訟(内讼),◆內心自責。○《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何晏]集解引[包咸]曰:“訟,猶責也。言人有過,莫能自責。”○《晉書‧蔡謨傳》:“且歸罪有司,內訟思愆。若遂致之於理,情所未忍。”○[宋][王安石]《感事》詩:“內訟敢不勤,同憂在僚友。”○[謝覺哉]《姜夢周同志傳》四:“這就是[夢周]同志的品質--最優秀的共產黨人品質,如果說別人的好,是‘勉強而行之’(經過內訟與自省的)或‘利而行之’(有所為),那麼,[夢周]同志算得上是‘安而行之’了。”

民訟(民讼),◆民眾的訴訟事宜。○《周禮‧秋官‧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宋][周密]《齊東野語‧端平襄州本末》:“民訟邊備,一切廢弛。”

馬訟(马讼),◆有關馬買賣引起的訴訟。○《周禮‧夏官‧馬質》:“馬及行,則以任齊其行。若有馬訟,則聽之。”○[鄭玄]注:“訟,謂賣買之言相負。”○[孫詒讓]正義:“《大司徒》注云:‘爭財曰訟。’[鄭]意蓋以馬賣買相負而訟,亦爭財之事,故云馬訟。”

理訟(理讼),◆審理訴訟。○《後漢書‧百官志五》:“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禁姦罰惡,理訟平賊。”○《魏書‧世祖太武紀上》:“平政理訟,公卿之所司存。”

決訟(决讼),◆審判案件。○《後漢書‧百官志五》:“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姦。”

聚訟紛紜,◆亦作“聚訟紛”。对某一问题许多人争论纷纷,说法不一,莫衷一是。○元黄溍《送祝蕃远北上》诗:“奈何夸毗子,聚訟生紛紜。”○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艺术·比干铜槃铭》:“此銘真僞,聚訟紛。”○张元济《〈水经注〉跋》:“聚訟紛紜,幾爲士林一大疑案。”○刘心武《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第一讲:“面对聚讼纷纭的学术争议,又要坚持独立思考,不必苟同别人的见解。”

聚訟紛,◆见“聚訟紛紜”。

聚訟(聚讼),◆眾說紛紜,久無定論。○《後漢書‧曹褒傳》:“諺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宋][岳珂]《愧郯錄‧告謚祖廟》:“蓋有[唐]已定之制,有司屢請迄六世而後克從。以是知議禮聚訟,豈不難哉。”○《明史‧曆志一》:“是時言曆者四家,《大統》、《回回》之外,別立[西洋]為西局,[文魁]為東局,言人人殊,紛若聚訟焉。”○[李大釗]《厭世心與自覺心》:“國家善惡之辨,古今學者,紛紛聚訟。”

交訟(交讼),◆互相爭論。○[胡漢民]《粵漢鐵路商辦問題之未解決》:“以該督與紳民交訟而大不勝,使以[左宗棠]、[曾國荃]輩當之,必且拂衣去位。”◆补证条目■互相争论。○《明史·丁元荐传》:“至三四年,廷臣交訟其冤。”

健訟(健讼),◆《易‧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孔穎達]疏:“猶人意懷險惡,性又剛健,所以訟也。”後人誤將“健訟”連讀,用以稱好打官司。參閱[宋][洪邁]《容齋四筆‧健訟之誤》。○[宋][羅燁]《醉翁談錄‧斷人冒稱進士》:“有一健訟人,每假儒冠,妄生事節,到官虛妄,蒙宰公收罪引試‘險而健訟’,其人略不能措詞。”

簡訟(简讼),◆謂使刑獄訟事減少。○[明][劉基]《書蘇伯修御史<斷獄記>後》:“僕嘗往觀於牧民之以簡訟名者,之其庭,草生於階,視其几,塵積於牘。”

計過自訟(计过自讼),◆《論語‧公冶長》:“吾未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後以“計過自訟”謂檢討自己的過錯而內心自責。○《明史‧舒芬傳》:“[芬]丰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

告訟(告讼),◆1.告訴,告知。○《醒世姻緣傳》第三三回:“[程樂宇]適然撞見[薛教授],正立在門前,告訟這事,又是可惱,又是可笑。”○《醒世姻緣傳》第四六回:“你從後門出去,到[姜爺]家把前後的事對着[姜爺]告訟告訟。”◆2.告狀。○[明][凌濛初]《宋公明鬧元宵》第九摺:“[宋公明]翠鄉一夢,[楊太尉]傷司告訟。”

反訟,◆犹反诉。谓被告揭发指控原告。○宋王銍《默记》卷上:“其後反訟師魯贓罪,師魯貶死,而士廉從輕比者,用姚嗣宗之計得脱也。”○《宋史·章频传》:“至是,或謂鬻之可得緡錢二十餘萬,頻疏以爲不可。徙知潭州。改廣西轉運使,擿宜州守貪暴不法,既罷去,反訟頻子許嘗被刑,而冒奏爲秘書省校書郎,頻坐謫知饒州。”

斷訟(断讼),◆審理案件。○《韓非子‧內儲說上》:“[李悝]斷訟以射,[宋][崇門]以毀死。”○[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議對》:“郊祀必洞於禮,戎事必練於兵,田穀先曉於農,斷訟務精於律。”

鬥訟(斗讼),◆爭訟。○[漢][王充]《論衡‧論死》:“妒夫媚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鬥訟。”○《後漢書‧烏桓傳》:“有勇健能理決鬥訟者,推為大人,無世業相繼。”○[宋][蘇軾]《與王郎昆仲及兒子邁繞城觀荷花登峴山亭晚入飛英寺分韻得月明星稀四字》之四:“吏民憐我懶,鬥訟日已稀。”○《元典章‧朝綱一‧政紀》:“諸鬥訟之人往往直赴省部陳告。”○[清][錢琦]《東郊勸農》詩之四:“爾農不古處,習敝好鬥訟。”

調詞架訟(调词架讼),◆調唆他人訴訟。○[孫犁]《白洋淀紀事‧鐘》:“尼姑在社會上並沒有特殊地位,可是因為她既是[林德貴]的知己,她竟能調詞架訟,成了村裏政治舞臺上的要人。”

地訟(地讼),◆關於土地邊界的爭執。○《周禮‧地官‧小司徒》:“凡民訟以地比正之;地訟以圖正之。”○[鄭玄]注:“地訟,爭疆界者。”○[賈公彥]疏:“謂民於疆界之上橫相侵削者也。”○《宋史‧沈括傳》:“至[契丹]庭,[契丹]相[楊益戒]來就議,[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益戒]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他日復問,亦如之,[益戒]無以應。”

盜訟(盗讼),◆有關搶劫或偷竊的訟事。○[宋][歐陽修]《辭宣徽使判太原府札子》:“臣自至[青州],忽已踰歲,適值年時豐稔,盜訟稀少,足以偷安竊祿。”○[宋][歐陽修]《太子太師致仕杜祁公墓志銘》:“凡其為治,以聽斷盜訟為能否爾。”

刀筆訟師(刀笔讼师),◆指以包攬詞訟、舞文弄法為業的人。○[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一‧詞頌》:“被告抄狀入手,乃請刀筆訟師又照原詞多方破調,騁應敵之虛情,厭先攻之勁勢。”

辭訟(辞讼),◆訴訟,打官司。○《周禮‧地官‧小司徒》:“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漢書‧武帝紀》:“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聽治。”○[唐][吳兢]《貞觀政要‧擇官》:“比聞公等聽受辭訟,日者數百。此則讀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賢哉?”

詞訟(词讼),◆1.訴訟。○《淮南子‧時則訓》:“﹝立秋之日﹞命有司脩法制,繕囹圄,禁姦塞邪,審決獄,平詞訟。”○《北齊書‧杜弼傳》:“﹝[杜弼]﹞為政清靜,務盡仁恕,詞訟止息,遠近稱之。”○[丁玲]《太陽照在桑幹河上》三五:“[錢文貴]在村子上包攬詞訟,出出歪主意,一定是可能的。”◆2.指訴狀。○《南史‧劉穆之傳》:“目覽詞訟,手答牋書,耳行聽受,口並酬應,不相參涉,皆悉贍舉。”

詞清訟簡(词清讼简),◆詞訟清簡。謂獄訟稀少,政事清閑。○[明][王錂]《尋親記‧發配》:“詞清訟簡,陶情詩與酒。簾垂清晝,[唐]民得自由。”○《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蒞任半年,治得那一府物阜民安,詞清訟簡。”

出訟(出讼),◆提出訴訟。○[宋][陸游]《詹朝奉墓表》:“﹝[徐生]﹞有田數畝,預書券,屬其友鬻之。友鬻而有其直,[徐生]出訟於有司,久不決。”

纏訟,◆纠缠诉讼;不断打官司。○《九命奇冤》第二三回:“這些事本府不曾親見,也不能斷説誰虚誰實。此刻只算你們都是實的,彼此也可以相抵,不准只管纏訟了!”○《人民日报》1995.11.5:“经过多年缠讼,伯明翰市政府于1981年同意采取平等权益计划。”○《解放日报》2004.2.11:“近年来,本市法院依法判决并生效的一些民事案件,时常遭遇‘执行难’。一些案件被执行人藐视法律,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无理缠讼甚至闹访。”

簿訟(簿讼),◆審理訴訟案件。○[明][李東陽]《寄題謝寶慶逸老堂得乞字》:“晨興必簿訟,夜坐猶佩韍。”

辯訟(辩讼),◆1.辯論,爭論。○《禮記‧曲禮上》:“分爭辯訟,非禮不決。”一本作“辨訟”。○《漢書‧龔勝傳》:“疾言辯訟,嫷慢亡狀,皆不敬。”◆2.判決訴訟案件。○《南史‧何敬容傳》:“出為[吳郡]太守,為政勤卹人隱,辯訟如神,視事四年,政為天下第一。”

辨訟(辨讼),◆1.辯論,爭論。辨,通“辯”。○《荀子‧正名》:“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辨訟不決。”參見“辯訟”。2.爭訟,訴訟。辨,通“辯”。○[宋][曾鞏]《刑部尚書制》:“爾尚體朕之心,折民以恕,使辨訟自息,而王政寖明,可不勉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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