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3:32:31来源:法律常识
投资某公司项目11万元,现在合同到期,没退钱,怎么要?
原告:丁先生,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律师,杭州律师
被告:浙江某投资项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某
地址:西湖区西湖街道
原告丁先生与被告人浙江某投资项目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在2022年5月12日立案受理, 原告丁先生在2022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原因是双方调解成功,投资款已全部到账,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其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准许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丁先生撤诉,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1600元,由原告丁先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