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0:52:32来源:法律常识
6月13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天地壹号(832898.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通过广东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验收的提示性公告。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6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了《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东证监函[2022]759号),广东证监局完成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辅导工作的验收。
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取得接受凭证后,将立即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停牌,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停牌期间将无法交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据了解,天地壹号于2015年8月20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醋饮料和其他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天地壹号的2021年财报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8.17亿元,同比下滑4.33%,实现净利润2.55亿元,同比增长1.64%。据悉,这已经是天地壹号已经连续两年出现营收下滑。
本文源自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