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11:27:09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咸阳礼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西兰大街新世纪酒店门前进行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越野车引起民警注意,当民警上前准备检查时,该男子突然向后倒车冲撞警车后加速向东逃离。民警立即将此情况上报,随后事故民警赶往现场。谁知又接群众报警称“在西兰大街与建设路十字,一行人被撞伤,车辆逃逸”。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者并结合执法记录仪视频确定两起事故是同一男子所为。事故民警根据执法记录仪视频内容,锁定一辆车牌为陕A51***越野车。此时,张某(女)驾驶该车投案自首,张某(女)称“自己驾驶该车辆在西兰大街与建设路十字与一行人相撞,由于害怕驾车逃离现场”。民警在对张某(女)进行询问时发现所说的事故经过与现场情况不符,经调取车辆信息得知该车登记在张某(男)名下,经当事民警及辅警辨认,该男子就是拒绝配合酒驾查处并冲撞警车的男子。
最终张某(女)承认肇事车辆事发时驾驶员是自己的舅舅张某。目前,张某因肇事逃逸已被行政拘留。
(陕视记者: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