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6:30:52来源:法律常识
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不管是家庭邻里纠纷,还是陌生人间只有发生矛盾才会有交集的各类其他纠纷,只要矛盾纠纷自己处理不了,双方意见差异极大,最终为了彻底解决矛盾,原告为了彻底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让对方该担责的担责,该经济赔偿的经济赔偿,最后都不得不走到前往人民法院诉讼、打官司的这一步。
但是法院那么多,一个市、区、县就有几个法院或者法庭,到底是该去哪个呢?是就近在自己最方便的一个法院起诉吗?
对此,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一切都围绕着自己的想法来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嘛。而且对于某一些案件,从受理审理的方便角度,法律的确也是考虑到了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的方便简洁性的。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原则是原告就是被告,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原告要起诉被告,必须到被告的所在地去。这个被告所在地包括被告个人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因为工作、学习、生活已经不在户籍地老家了,那么也可以去被告居住生活超过一年的新的地方所对应的法院。如果被告是公司企业的,可以通过其注册登记的信息,在其公司企业的登记的住所地进行起诉。
特别情况的,如果是双方因为合同纠纷需要起诉的,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后再补充协商约定个双方都认可的起诉法院,这样就是按照约定的法院来进行了。作为合同中比较占主动地位的一方,往往会约定在本方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是为了方便处理一旦发生矛盾后的起诉问题,起码距离近了,打官司起诉立案也就方便了。
另外一些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比如离婚案件、赡养案件等,在特别情况下,为了方便原告,也会有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特别规定。
总之,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可以起诉的法院也会不同,并不能说就是原告起诉时的就近方便法院,也不能说单纯只有一个法院可以起诉,也有很多情况是多个法院都能起诉的,哪个法院先受理立案,就在哪个法院审理。
具体情况会很多,一般人接触法律不多,也许会就哪个法院来起诉有迷惑,不过没关系,最简单的方式可以到最近的一个法院立案或咨询窗口询问下,或者在网上咨询律师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