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20:45:08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家住江北开元街的严先生通过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取回了自己失窃整整3年的电瓶车。
11月26日,严先生收到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短信,提示他因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妨碍通行,已被实施拖移(代履行),要求收到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局直属三中队接受处理。
严先生到三中队时却说,违章的并非他本人,其实他的车于3年前在江北东门头失窃,当时报警后也无法找到。事后,他就买了自行车代步,出行十分不便。没想到三年后竟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据现场的执法队员表示,这辆车当日因在中杭服装城门口未停放在非机动车车位内被依法拖移,当场取证后将车牌号上报至局信息指挥科,通过交警相关系统查询到该车备案的车主及联系电话,在智慧平台系统上发送短信至本人。
严先生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看到自己的电瓶车信息,发现车辆被改装过,在外观上与原车有些许出入,怀疑可能是被偷后经改装二手倒卖了,再追究也无济于事。幸运的是当年买车后及时在交警部门备了案,这才重新找回失窃车。
严先生表示,买车时花了3000多元,买来没多久就被偷了,当时心痛了好久。这次终于可以重新骑回电瓶车,以后出行也更方便了。临走时,严先生对执法队员连连表示感谢。
杭州城管温馨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请通过正规渠道购车,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凭有效身份信息依法备案,以便车辆在人行道违章后我们能第一时间联系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