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还用找律师嘛,法院为什么不太愿意执行机器设备?律师聊聊执行机器设备相关事项

时间:2022-12-04 09:51:36来源:法律常识

办理的一桩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家石材厂,申请人承揽了被执行人的工程,知道被执行人有机器设备,于是申请人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有一批机器设备可以处置,但法院的态度很冷淡,也不抓紧去处置机器设备。申请人对法院的冷淡态度非常疑惑。我跟他解释,法院确实不太愿意处置机器设备,下面律师聊聊执行机器设备的相关事项,以及法院不太愿意处置机器设备的原因。

很多人觉得机器设备买来的时候那么贵,处置起来肯定很有经济价值。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大多数的机器设备基本上没有什么处置价值,特别是一些专用的设备。

处置机器设备,要先进行评估,评估机器设备常用重置成本法。先进行折旧,再看机器设备的技术有没有淘汰,淘汰的技术即便是当年高价购置的生产线,现在的价值等于废铁一堆。然后,大型的生产线的机器设备,还要安装与调试,安装调试费可能就相当于机器设备价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基于这些原因,机器设备的估价一般都极低,也没什么人买。

那能不能当废铁卖给回收站,能卖多少是多少,至少还能找补些。答案肯定是不能,跟拍卖不动产一样,除非被执行人同意,否则法院必须要走对评估、拍卖流程,价格会有个最低价。

机器设备没有什么处置价值是法院不太愿意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被执行人使用的机器设备很多并不一定是属于被执行人的,处置过程不太容易。

本人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有不少机器设备是租赁、融资租赁的形式,并不是被执行人所有的,查封机器设备后,所有权人提异议,审查异议,解封机器设备,不厌其烦。久而久之,听到机器设备就不太愿意处置了。

综上所述,机器设备并不是非常好的处置标的物,反而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如实署上作者名字。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