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4:03:06来源:法律常识
闽南网3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唯佳 文/图)24日上午,在鲤城交警大队办公室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鲤好e处”小程序,将远在泉州、漳州、江西等地的相关当事人隔空召集在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
调解现场
郑某将傅某撞倒在地
事情得从2019年12月13日说起,当天18时许,郑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沿江滨南路往金鸡水闸方向行驶至金浦自来水厂路段时,碰撞到在其前方的行人傅某。事故导致傅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鲤城大队认定,郑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民警正在处理本期事故时,遇到了新冠肺炎疫情,而死者傅某的两位子女分别在漳州、江西两地,不方便前来参与当面调解。考虑到当事人的现实需求,鲤城交警设计研发了“鲤好e处”小程序,依托微信群实现了调解申请、身份核实、线上调解、电子签名、线上出具调解书等文书材料等多种功能。
上午9点15分,这场特殊的线上调解正式开始。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事故调解委员会组长朱忠良通过群组视频核实了参加调解双方当事人的身份。随后,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就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达成协议。双方共7名当事人分别通过小程序确认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进行了电子签名。
双方调解成功后,远在江西的傅女士说,因为疫情原因,他们无法回来参加调解,交警采用的线上调解很好,很方便。
“事故双方当事人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远在外地,无法实现线下调解。”朱忠良说,研发设计“鲤好e处”小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让他们避免旅途奔波。
据介绍,该小程序目前已进入测试阶段,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可通过交警提供的链接进入程序。未来,鲤城大队将根据测试阶段发现的问题对小程序进行完善和修改,适时上线供更多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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