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6:15:07来源:法律常识
(通讯员:翁玲 边冬冬)为不断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交通事故处理“快、准、实、严”四字工作法,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的调解效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快”速反应处置,避免激化矛盾。对事故报警坚持快速出警,本着“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实地勘察事故现场,对能当场解决的,落实化解措施,提出调解意见,达成调解共识,出具调解书,坚持快速化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准”确把握关键,防止矛盾升级。对于事故纠纷,民警调解时先控制住局面,稳定双方情绪,认真、耐心、详细地听取当事人陈述,主动向周围群众询问事情的经过、原委,调查取证,核清事实,找准矛盾纠纷的根源,分析研究,对症下药,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快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实”事求是调处,防止处置不公。在化解调处各类交通事故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将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事求是地进行调解;坚持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坚决不带主观臆断和任何感情色彩“断案”;坚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竭力帮助解决困难,使被调解双方心服口服。
“严”守规章制度,防止矛盾反弹。对调解的每件交通事故纠纷严格落实台帐登记制度,对调解情况认真进行登记、笔录,全程记录,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和“查根源、防反复”的原则。对调解处置完毕的当事人,定期主动进行回访,了解调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约定,防止当事人不履行约定导致已调解处置完毕的矛盾反弹。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