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7:39:08来源:法律常识
湘潭在线11月1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谭丽)“谢谢你们,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近日,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不慎跌落导致十级伤残的70多岁的刘老在雨湖区人民法院的帮助下,终于和被执行人苏某某达成和解协议。
去年8月25日,刘老在苏某某承揽的屋面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构成十级伤残。由于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根据雨湖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苏某某及其公司应赔偿刘老相关损失2.4万余元。
案件执行阶段,苏某某一方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一方面又称近期要为儿子举办婚礼,无多余的钱支付赔偿款,企图采用消极行动对抗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刘老已经70多岁,家庭条件欠佳,因受伤导致生活困难。近日,雨湖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为解民困,法官将苏某某拘传至法院,敦促其履行好判决义务。
最开始苏某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因此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往指定医院作核酸检测和常规体检途中,执行法官继续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苏某某主动与刘老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返回湘潭在线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