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7:20:13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本溪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内容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包括全市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及民警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接受贿赂等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保密管理、依法保护民警如实记录等机制不健全,导致“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规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民警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民警本人及其家属利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等问题。
3.违规参股借贷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投资入股或者变相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个人向银行借贷或为他人担保借贷逾期不按规定偿还等问题。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捏造事实或者出具虚假材料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罪犯脱管、漏管,以及未按照法律规定收监执行等问题。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或者违反规定在执法办案系统外流转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刑事、行政案件降格处理;对符合撤案或终止侦查条件但不及时撤案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违规取保候审以及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保证人不合格,以及保而不侦、以保代侦等问题。
6.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信访接待工作不规范、不文明,群众来信来访渠道不畅通,遇到信访疑难问题“推诿扯皮”,对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置之不理;未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化解活动,未协调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对于信访诉求涉及执法问题经评查后确认为过错或瑕疵的,后续倒查工作不跟进,导致同类执法问题继续引发信访案件;对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不及时,导致群众反复多次来访等问题。
7.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方便;涉企行政检查多、办案周期长、追赃挽损率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涉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等,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对投诉举报公安民警违反《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等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线索置之不理等问题。
8.化解金融风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不依法如实对化解金融风险案件予以受案立案,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久拖不决等问题。
9.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违反规定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线索违规立案,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等问题。
10.违规跨区域执法、逐利执法、徇私枉法等执法腐败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办案,违规异地执法办案,降格处理、久拖不决,滥用强制措施、乱收滥罚等问题。
11.违反“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问题。包括全市公安民警不按规定使用、佩戴、保管、交接公务用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以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油卡;民警涉酒、涉赌、涉毒;违反保密规定以及违反公安内网使用规定等问题。
12.其他突出问题。
二、监督方式
市公安局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
监督电话:42854110、42864110
来信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本溪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邮编:117000
三、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全市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题的来电和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每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本溪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4日